金融监控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成立于2004年4月,直属央行,是为央行履行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职责而设立的收集、分析、监测和提供反洗钱情报的专门机构。
该中心曾在央行官网上发布了一份《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监测方法研究》的报告。对贪腐官员外逃的资金转移和手段等情况予以了分析和解读。
据上述报告披露,目前,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已依法集中收集了国内各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和邮政储汇机构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可疑资金交易数据。
对于可疑数据,目前央行与纪检监察、公安和检察院等部门正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以便于向执法和司法部门提供相关资金的交易信息和可疑线索。
在监测对象上,央行也正根据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的建议,建立扩大对重点区域和人群的监测。
其中,重点地区不仅包括泰国、缅甸、新加坡等中国周边及邻近的国家,也包括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此外,如斐济、厄瓜多尔等非洲、拉美、东欧一些反腐法制不健全或与中国未签署引渡协议的小国,加之中国香港、澳门等主要中转地区,以及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等重点离岸金融中心也在重点监测之列。
金融业和垄断性国有企业也被作为重点监测的敏感行业。包括涉嫌腐败资金类地下钱庄、进出口未核销企业、利用企业间关联交易向境外转移资金、海外投资年检违规名单等多个对象都被纳入了监测之中。
国际合作
在当前的国际环境中,打击贪腐犯罪,国际合作尤为重要。
7月1日,监察部网站消息称,研究实施《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下称《公约》)工作协调小组近日召开了第六次全体会议,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特别是我国首次接受《公约》履约审议工作任务。
资料显示,我国利用《公约》平台开展反腐败追逃追赃国际合作取得积极进展。截至今年5月,我国已与49个国家签订民、刑事司法协助类条约,与36个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
中国增加与其他国家引渡及司法协助条约的签订,必将震慑仍在国内存在外逃可能的“裸官”,也可以通过正常渠道使已经外逃的“裸官”受到中国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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