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规范执法严处问题单位

强化监督规范执法严处问题单位

一些公安窗口单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学院副院长魏永忠看来,这一“老问题”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狠抓执法规范化、信息公开、执法监督等建设,已有很大改进。但在个别地区和单位仍存在,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和公权力形象,社会反响极坏。

魏永忠11月11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在当前相关法律规章和便民措施已经较为完善的背景下,要解决脸难看、事难办这一问题,关键在于落实。

魏永忠直言不讳地说,少数民警没有从根子里认识到权力民赋,最终要为民所用,手握公权力后存在傲慢和偏见;个别民警法治观念和水平比较低,漠视甚至随意践踏公民权利。

魏永忠进一步解释说,从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及实施办法到公安部30项便民利民措施、修订后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出台,对公安执法单位特别是窗口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民警的工作态度、言行举止都作了细致规定。可以说,相关法律规章和便民措施日益完善,出现问题是因为少数民警不自觉、不遵守。

他建议各地公安机关组织广大民警学习这些法律规章,让民警熟记于心,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而对于出现问题的单位,不仅要严肃处理,还要跟进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在所涉及的问题中,魏永忠认为对执法监督不到位导致有了执法高标准却无法保证高质量。他说,应该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通过进一步公开强化外部监督,完善监督体系,“110曾经也投诉不断,正是强化了监督和追查机制,执法才越来越规范,受到了社会高度认可”。

如今,在公安部部署下,各地公安机关正在大力推进便民举措,魏永忠表示认可的同时提醒道,应注意加强后续的质量追踪和考评。“各地推出便民措施时,不可能主动降低办事标准,但可能会忽视该措施实施的成效。”魏永忠说,出台便民措施时应一同出台配套的质量评价标准和办法,确保措施行之有效。此外,要及时提升民警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服务质量跟上便民措施。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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