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职务犯罪要有法治思维(2)

预防职务犯罪要有法治思维(2)

核心提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法律武器,对进一步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法制化、科学化水平,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要严格落实法律责任。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要明确把握《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依法履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责,坚决防止和避免工作中出现失察失职甚至渎职行为,根据法定的责任和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检察、审判、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依法依纪履行监督职责,坚决在法律授权和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避免违规执法执纪。要畅通群众信访和网络、媒体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加大惩治力度,切实维护《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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