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范围
同父异母不在“单独”之列
针对“单独”两孩政策具体适用人群,王培安明确指出,“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一般地讲,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具体有生育“二胎”需求的夫妻需要等待户籍所在省份修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专门规定,允许“单独”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后,再按程序申请再生育。如果夫妻俩的户口不在同一个省(区、市),只要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允许“单独”夫妇生育两个孩子,夫妻就可在那里申请再生育。
实施结果
出生率将与2000年前后持平
进入本世纪以来,我国人口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低生育水平稳中趋降,劳动人口锐减,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家庭规模持续缩减,独居老人比例提高。同时,从全国来看,符合“单独”两孩再生育条件的夫妇总量不是太大,再加上“单独”两孩政策由各省(市、区)自行确定具体启动时间,因此,短期内不会出现出生人口大幅增长的问题。
据预测,政策调整后,到2020年全国总人口将明显低于14.3亿,峰值总人口也将大大低于15亿。另外,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近几年出生人口会有所增加,但仅相当于2000年前后的出生人口规模。
同时,王培安提出,符合“单独”两孩再生育条件人数较多的地区也要注意防止人口“暴涨”,可以采取倡导合理生育间隔、优先安排年龄较大的“单独”夫妇再生育、做好再生育审批等,防止出生堆积。
实施影响
普遍“二胎”政策暂不会实施
针对“单独”两孩政策放开,部分学者和专家认为是我国计生政策松动、普遍“二胎”即将全面放开的信号,对此,王培安表示,通过卫计委组织开展的大量研究论证显示,如果现阶段就实施普遍两孩政策,短期内将引起出生人口大幅波动,出现较严重的出生堆积,给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带来很大的压力。长期看,将形成周期性出生人口波动,总人口持续增长,人口峰值推迟到来,影响人口发展远景规划目标的实现,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同时,他再次强调,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不等于放松计划生育工作。当前,我国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没有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压力将长期存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必须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要继续给予奖励扶助;对违法生育的,要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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