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披露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昨日在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具体实施时间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但各地启动实施的间隔时间不宜太长。符合规定的“单独”夫妻需要等待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修订相关条例后再做“二胎”申请。同时,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不在“单独”之列。
实施时间
各地自定实施时间
“单独”两孩放开政策何时能实施?基层工作人员何时可以为有生育二胎要求的“单独”夫妻办理相应的手续?对此,王培安表示,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但是,各地启动实施的时间不宜间隔太长。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按照这一规定,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再生育政策作出了具体规定。这次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由各地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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