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中东欧合作:问题与对策

中国与中东欧合作:问题与对策

尽管中国与欧盟关系近几十年来发展较快,但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关系一直是中欧关系框架下相对被忽视、未得到充分开发的领域。全球性金融危机和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发生后,双方寻求合作的意愿上升。2011年,在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中国首次与中东欧国家举行经贸论坛。2012年4月,温家宝访问中东欧地区,在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论坛框架下,提出了推动中国和中东欧务实合作的12项举措,这些举措极大推动了双边关系的发展。

 一、中国与中东欧合作的特点

(一)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追求“务实性”

中国的“务实性”政策具体体现为旨在加深与中东欧国家的经济合作,寻找经济上的合作伙伴,并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双赢合作模式,政治和战略合作排在其次。匈牙利曾在正式场合提出要与中国结成“战略联盟”,但时任中国外长杨洁篪强调双方合作是一种务实性的,明确表示中国的本意不是与中东欧国家结盟。[1]

在维谢格拉德四国[2]中,匈牙利一直引领着中国和中东欧合作。2003-2009年,波兰和捷克时常在人权和西藏问题上攻击中国,而匈牙利和斯洛伐克则持不批评立场,与波兰、捷克保持距离,并借机提升双边经贸关系。从2003年至今,匈牙利政府对华友好政策一直持续。即使在2010年5月,中右翼、曾经亲西藏的反华政治家维克多·欧尔班当选总理,他的明确目标仍是把匈牙利建成“中国与中欧合作的中心”。尽管波兰等中东欧国家近些年也加快发展与中国的关系,但匈牙利的步伐走得更快一些。2010-2012年,欧尔班政府致力于发展同中国密切关系的政策产生了复杂的后果:一方面中国和匈牙利的合作确实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但另一方面,中国也逐渐与匈牙利政府保持距离以规避风险。[3]而在2011-2012年,中国却与波兰频繁互动,与其缔结了战略伙伴关系。2012年,温家宝访问华沙并提出中国与中东欧务实合作12项举措,波兰政治、经济稳定和市场前景为中国所看好。[4]波兰国际事务研究所的达里乌兹·卡兰(Dariusz Kalan)指出了中国对中东欧政策的特点:“中国想在中东欧建立稳定的落脚点来作为中欧合作的窗口和跳板,而欧尔班内阁政基不稳,且与欧盟关系不佳,这在中国决策者看来是一种劣势。”[5]

尽管中国的中东欧政策并非像中东欧智库描述的那样,刻意选择合作伙伴,但风险规避和尊重市场规律确实是重点考虑的问题。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宋涛曾公开表示,“中国总是会选择那些可预期的并且稳定的合作伙伴”。[6]匈牙利前驻华大使叶桐先生更直言,中国投资者和其他国际投资者一样,在走出国门之前进行了认真的风险评估,合作伙伴需要满足严格的标准,尤其是要保持政治和经济的稳定。[7]

(二)“欧洲视角”和“中东欧地区方式”的结合

冷战时期,中东欧国家属苏联势力范围,中国学界用“欧亚”或“苏东阵营”等词汇来定位中东欧国家的地缘政治特点。伴随着中东欧国家转型和欧洲化,它们的身份属性发生变化——由“欧亚属性”转向“欧洲属性”。但国内对中东欧国家的地位和身份属性的认识却并不明晰,具体表现在很多政府机构如文化部、中联部、商务部等以及一些科研院所仍全部或部分把中东欧放在欧亚机构中。中国政府集中发展同16个中东欧国家关系,并明确表示中国发展同这些国家关系是为了推动中国和欧盟更加全面、均衡的发展,明晰了中国外交战略布局中中东欧国家的“欧洲导向”,而不是俄罗斯导向。当然,中国的中东欧政策不一定要与欧亚地区割裂,但显然有了明确取舍——坚持对中东欧战略的“欧洲视角”。

另一方面,中国外交也尝试用“地区方式”来发展同中东欧国家关系。“中东欧地区视角”的内涵在中国推动与中东欧务实合作时明确体现出来。中欧关系发展近40年来,无论从大国的视角(如英、法、德)、欧盟机构的视角(欧盟各机构)还是区域的视角(西欧、北欧和南欧)来看,中东欧区域一直都是相对被忽视的。中国在其他维度上同欧盟的合作早已启动,且取得一定效果,只有中东欧区域尚未得到充分开发,发展同中东欧国家关系是中国外交的全新举措,明确将中东欧作为一个区域来加以开发,并定义了这一区域所包含的国家,即中欧五国(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罗的海三国(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和东南欧八国(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塞尔维亚、黑山、克罗地亚、马其顿、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阿尔巴尼亚)。

中国与中东欧务实合作是“欧洲视角”和“中东欧地区视角”的结合,反映了中国对欧盟外交的新思考和新实践。

(三)“窗口期”而不是“战略机遇期”

关于中国和中东欧合作机遇的认知上,目前流行着两种不同的论调——“窗口期”和“战略机遇期”。尽管两者的含义有交叉的成分,但所隐含的意义是不一样的,“战略机遇期”在战略意义上明显重于“窗口期”。

因为欧元区债务危机,中东欧对核心欧洲的依赖有所减少,对外部资源依赖加深。为维持经济发展乃至继续其赶超战略,中东欧国家普遍采取了“向东开放”政策,积极吸引欧元区以外国家的投资。而中国具有丰盈的外汇储备,且“走出去”战略持续深入,使得双方加强合作变得可能。中东欧智库认为,中东欧国家向东方的投资者敞开了窗口,这种开放应视为是“窗口期”,即中东欧国家所选择的道路不会发生根本改变,仍会沿着欧洲化的大方向行进。因此,中东欧只是因为核心欧洲出现问题的情况下政策暂时调整而向中国提供了一个短暂的机遇,而不是中东欧国家进行重大战略调整而向中国呈现出的一种“战略机遇期”,中东欧对欧盟的结构性依赖没有改变,对中国的需求也是“应时性”的。[8]

中国决策者也看到中东欧国家展示出的这种“窗口期”的特性。如果欧元区动荡结束并企稳增长,中东欧对欧元区的依赖恢复,很难再发现合适的投资机遇。因为有“窗口期”这种判断,中国在中东欧投资有一定的紧迫感,预期这一“窗口期”可能不会很长。[9]如果在“窗口期”内立稳脚跟,则可以更好地把握住双边合作的机遇。另外,“窗口期”和“战略机遇期”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如果“窗口期”利用得好,就会变成一种“战略机遇期”。

(四)中国和中东欧在合作机制上具有不对称性

目前,中国外交部已与中东欧16国都建立了协调员机制,并建立了由外交部牵头、18家部委和相关机构同时参与的对中东欧合作机制。[10]在中方层面,这种合作协调机制包括针对国内的既有机构、制度和工具的整合,中方希望中东欧16国也能形成一个统一的对华合作协调机制,以更好服务于双边合作。然而,从实际情况看,中国和中东欧合作机制的不对称性无法消除。

鉴于中东欧16国国情复杂多样,难以形成一个战略整体(具体内容见下文论述),期待16国形成一种对华协调机制难度很大。正如某中东欧国家决策者所说,中东欧国家在一个统一的政治框架下发展同中国关系是不可能的。[11]中国对中东欧国家“一国对多边”的合作模式将是最基本的合作形式。这对于提升中国和中东欧合作规模和水平来说将是一个不利因素。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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