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富差距的代际传承(2)

贫富差距的代际传承(2)

透视反思“穷二代”现象

三、“穷、富二代”现象不只是物质层面上的分化,更是心理情绪的对抗,容易滋生社会不稳定的心理温床

“枪打出头鸟”、中国人的“藏富”心理与几千年来的文化传统有着密切的联系。但近年来网上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宝马车碾童案”、“最小房二代: 两岁女孩坐拥400 万别墅”、“富二代培训班”、“晒富”、“飙车撞人”、“我爸是李刚”等少数“富二代”过激行为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公愤,也成为社会底层群体发泄不满情绪的众矢之的,甚至触发了影响恶劣的群体性事件。富二代的“财富炫耀”表明中国人传统的财富观念转变了吗? 答案不尽然,这其中可能带有一部分炫耀的成分,也有“金钱万能、漠视法律”的畸形心态作祟,但更多的或许是充满“相对剥夺”社会评价的中下层群体“仇富” 心理的无形扩大,致使一有开宝马、奔驰车的富家子弟发生极端事件就广泛被关注,并被打上了“为富不仁”乃至“坏人”的烙印,好像凡是有了钱的人都要站到群众的对立面……中国民众究竟在“仇”谁的“富”呢? 从现实层面上看,无非就两类人,一是非法暴富者; 二是富而不仁者。老百姓对于靠合法经营、勤劳致富的富有社会责任感的民营企业家还是很认同的,只是对一些靠权力代际传承致富以及富而忘本者的“仇富”心理还是较为严重,因为所谓的“官二代”、“富二代”在无理剥夺“穷二代”向上流动的机会,肆意践踏“公平、公正、平等”的社会价值。另外,代际传承的结果不仅仅是财富的继承,还会造成希望向上流动部分人群价值观的扭曲,出现诸如“大学生当小三”、各种门事件以期被社会引起关注,一步登天到“富二代”行列的现象,这种风气在青少年中得到认可甚至追捧,这也给家庭乃至社会的教育出了一个很大的难题。种种现实表明,贫富群体之间长久的情绪对抗和不断升级,极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民众生活的和谐,因为“穷、富二代”现象不只是物质层面上穷与富的分化,更是阶层间差距产生了生活的隔离和心理的不平衡。如果中下阶层群体对社会不公平感受十分强烈,同时又看不到社会不公现象得到改进的前景,甚至对生活产生绝望态度,就可能引发他们破坏社会现实的行为,社会阶层间强烈的社会疏离感将影响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四、社会保障制度亟待完善,增强民众的生活预期和生活信心刻不容缓

社会保障制度最基本的目标指向就是为了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通过收入的转移支付来实现财富在富人和穷人之间再分配,是一种效果较优的缩小贫富差距的社会手段,更是社会底层群体的一项福祉,而对富人来说该制度所产生的边际效用几乎为零。早在19 世纪末20 世纪初,以庇古为代表的福利经济学派就认为: 具有收入再分配性质的社会保障政策可以扩大一国的“经济福利”,因为收入再分配过程中穷人得到效用的增加要大于富人效用的损失,社会总效用会增加,因此他们主张向收入高的富人征收累进所得税,向低收入劳动者增加失业补助和社会救济,以实现收入的均等化,通过有效的收入转移支付来增加普遍的福利效果,实现社会公平[6]。世界上的多数国家早已达成共识: 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缩小贫富差距最“温和”的手段,是社会运行的“稳定器”、经济运行的“蓄水池”,民众生活的“安全网”,其运行机理就是通过物质或服务补偿的手段,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回归主流社会而不被社会排斥。“有恒产者有恒心”,当人们拥有一定的资产时,人们就会至少要求维护现状,以保护和增加自己的财产; 而当人们穷困潦倒时,人们就会试图改变现状,以争取一个好的生存状态。社会保障制度的“稳定器”和“安全阀”的作用就体现在政府通过税收政策从高收入者那里征税,再通过社会保障政策分配到低收入或者没有收入的人们手里,高收入者经过纳税以后收入的减少和低收入者通过获得社会保障待遇而使收入增加,就明显地在缩小贫富之间的差距,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在整个过程中的效用相抵,整个社会效用是增加的,社会状态达到某种意义上的“均衡”。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能够为人们提供比较稳定的收入预期,令能够得到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社会救济金、医疗保险金的人安详从容地面对生活,而没有这些收入指望的人是焦虑不安的,在防范风险的信心和资金准备是不足的,走投无路时,他们可能铤而走险,制造社会混乱,即“穷则思变”。另外,有社会保障收入预期的人会把手中的大部分现金用于当期消费,甚至是借贷消费,来提高其生活效用,因为他不用顾虑在生病、年老或者伤残时收入锐减的情况,消除了在生活风险上的后顾之忧,心态是“平和”的。如果没有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人们可能由于顾虑生活风险的消费( 养老、医疗、住房费用等) 及“人口再生产”的高额成本( 怀孕、分娩、子女入学教育费用等) 而拼命攒钱,

甚至推迟或者放弃生育后代。“穷二代不愿生穷三代”现象正是透视出处于生育年龄的一代人考虑当前的生存压力及对社会保障预期没有信心而产生畏惧“孩奴”的心理,也是对养育子女的成本和收益④进行比较后而做出的不生、少生、优生的生育意愿选择。于是,在“国富转向民富”的政策指向下,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明确稳定的社会保障预期,增强公众对社会生活的信心和安全感,这不仅是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营造一种和谐、理性、安详平静、秩序井然社会状态的历史使然。

五、“少子老龄化”的负面效应要求适时调整我国的生育政策和人口发展战略

“少子老龄化”是“少子化”和“老龄化”的合称,二者是伴生的现象。简单地讲,所谓“少子化”指的是由于出生率下降造成的儿童数量减少的现象。“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过程。我国已经于2000 年正式进入老龄化国家的行列。近些年对“老龄化”现象的研究连篇累牍,而对“少子化”的关注却少之又少,这与政府政策导向有直接关系。首先,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风险直接影响到经济的发展速度和后果,并对老百姓的“养老钱” ———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及支付造成巨大压力,在经济优先发展的导向下,关注“老龄化”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事”; 其次,“少子化”的直接推手是人口计划生育国策的推行,但受害于“人口过多、负担过重”的传统思维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的影响,还有少子化影响的滞后性,使社会各界对“少子化”问题没有超前的“忧患意识”。事实上,导致社会老龄化的原因不只是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数量的上升,从整个社会人口结构变动来分析,人口出生率的下降即“少子化”是更为“致命”的因素,因为它直接带来的人口后果是儿童数量的自然减少和人口老龄化。我国的计划生育国策是建国后两次生育高峰迫使下的现实选择,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效控制了人口总量的过快增长,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为解决贫困问题和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机遇,直到目前中国还在享受人口政策带来的“红利”[7]。然而,进入21 世纪的中国,在人口发展问题方面同时出现了加速“少子化”和“老龄化”并存的挑战。根据联合国人口署的预测,到2020年我国60 岁以上人口将占到总人口的16. 7%,2050年将进一步上升到31. 1%,大大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21. 9%) ,届时中国会形成老龄化与少子化双重夹击的被动局面,可以毫不隐晦地说: “少子老龄化是21世纪主要的社会问题”。

在当前激烈的社会竞争、高昂的育子成本和生活压力之下,即使我国继续严格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人们的生育决策也会逐渐走向理性。另外,随着社会的断进步,人们思想意识、生活方式、价值观、婚姻观和生育观也会对原有的一系列制度、习惯、风俗提出挑战,甚至是“颠覆”,丁克家庭、“穷二代不愿生穷三代”( 被丁克家庭) 等现象的出现或许是最好的例证。从家庭层面来讲,生不生育后代是夫妇双方的自由和权利,但选择不生育后代的家庭要比有孩子的家庭更不稳定( 稳定性缺失) ,更不利于夫妻双方情感的维系( 情感性缺失) ,当然也丧失了一部分家庭功能( 人口再生产功能缺失,家庭养老保障功能完全推向社会) ;从国家层面来讲,推迟生育年龄甚至是不生育后代,其所产生的问题不只是人口的“逆淘汰”,更重要的是会加速少子老龄化的进程,0—14 岁出生人数的减少必将引起劳动力人口的减少,社会财富的创造能力及经济增长率下降,社会福利恶化,社会负担( 人口赡养系数提升) 加重,长期下去会危及到经济的持续发展力和人口安全、国家稳定。在“家国同构”的中国社会中,个体性利益要与国家的整体性利益实现某种程度上的协调。因此,从长远的国家人口安全战略考虑,我国应继续强化实施“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本”的人口政策,还要有步骤、有梯度、有重点地宽松当前的计划生育政策,协调推进普及义务教育及完善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以期弱化本世纪中叶预期到来的少子老龄化双重冲击下的人口风险,以及对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负面影响。

当前我国处于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在处理由体制转轨和发展转型带来的社会问题时,政府一定要把提高和改善社会底层群体的生活处境和公平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机会作为“国富转向民富”政策的着力点,把控制贫富差距扩大及其衍生的“连锁反应性”问题作为政府当前“维稳”工作的重心,只有通过积极营造人文关怀的制度环境,主动治理风险,扩大中间阶层,增强底层社会群体的经济和心理承受能力,优化社会结构,才会真正实现整个社会经济的包容性发展,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中国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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