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领导:周本顺、梁滨;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责任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省人大法工委
四、改革行政审批和商事登记制度
针对基层和人民群众反映的行政效率低、行政审批项目多、企业登记“门槛高”等发展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精减下放审批事项。做好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事项衔接工作,加大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力度,全面清理省本级的行政审批事项,对没有合法设定依据的坚决公布取消,对省自行设定能够采取其他管理方式的不再进行审批。防止出现只减数字不减项目问题,解决变相设定行政审批问题,解决变相保留行政审批项目问题。全面公开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2)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大力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实行投资主体“零限制”、注册登记“零收费”,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逐步放开经营范围登记。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只规定企业不能投资的领域和产业,其他的行业领域和经济活动都许可。
(3)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多部门审批、多层级审批、部门内部审批流程,规范审批环节,推行并联审批、联合审查,提高审批效率。试行涉企一口收费,清理收费项目,改革收费方式,规范收费管理。
(4)建立“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机制。实行重点项目代办制、预约服务制、上门服务制等,坚持马上办、限时办,畅通绿色通道,压缩办理时限。
牵头领导:臧胜业;牵头单位:省纪委;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工商局
五、改革会议公文制度
针对会议文件和检查评比过多过滥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改进文风会风,消除“文山会海”。
(1)实行文件计划编报审批制度。坚持领导带头严格审批把关,实行前置审核和文件备案制,从严控制以党委、政府名义发文。压缩文件数量和篇幅,控制文件规格和发送范围。加快建设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处理系统步伐,构建网上办理和网络传输平台。
(2)对会议实行计划管理。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一般不得召开。原则上每年8月不召开任何全省性会议。拟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每年12月上旬由省直有关单位向省委、省政府提出计划草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年度内确需调整增加的会议,由有关单位提交书面请示,报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实施。对召开的各类会议,由参会人员进行实时评估,满意率低于三分之二的要追究会议主办单位的责任。改进会议召开方式,对会议召开的天数、时间、规模作出规定,严格控制市县干部到省参加的会议。
(3)严格活动和检查评比审批制度。邀请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出席公务活动,分别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按程序审批。未经批准,省级领导同志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各级各部门一律不得设立任何检查评比考核表彰项目,不得擅自组织任何检查评比考核表彰活动。严厉整治授牌晋级泛滥现象。严格控制各类节庆庆典活动,坚决撤销、停办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节庆庆典活动。
牵头领导:景春华;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人社厅
六、改革信访工作制度
针对当前信访工作中程序不规范,信息不公开,工作方法简单和部门间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加快信访制度改革,畅通民意诉求反映渠道,做好最直接最有效的群众工作。
(1)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凡是重要政策和重大决策出台、重大项目实施之前,要进行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以防范、降低或消除实施过程中的涉稳风险。
(2)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分工合理、互相衔接配合的机制。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解决。
(3)完善用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的机制。着力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充分发挥涉法涉诉联合接访服务中心的作用,健全完善司法机关受理办理涉法涉诉机制。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最大限度地把行政争议解决在政府机关内部。对依法可以通过仲裁解决的合同、财产纠纷,鼓励和引导群众通过仲裁渠道解决。建立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经过复查、评查、听证等程序,对法律问题解决到位、执法过错追究到位、解释疏导教育到位、实际困难按政策救助到位的,依法予以终结。加大对信访活动中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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