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精神性文化映现自我意识的功能尤能体现其能动性。
精神性文化与器物性文化相比较,在本质上是在后者及其构建过程内化基础上形成的观念的为我关系,具有与后者的“直接现实性品格”相对应的“普遍性品格”。器物性文化总是以“直接现实性”的具体形式来映现主体,精神性文化则以普遍性形式来映现主体。“动物将自己的个体当作对象,因此有自我感,但是不能将自己的类当作对象”,而以普遍性形式来映现就意味着“将自己的类当作对象”,从而就有了“最严格意义上的自我意识”(费尔巴哈)。
精神性文化的“普遍性品格”与符号联系在一起。人“生活在一个符号宇宙之中”,是使用符号的动物(卡西尔)。运用符号,精神性文化不仅能关照当下主体和过去主体,而且还能以“理想蓝图”的方式关照未来主体,从而就能使主体更深刻地映现自我意识。
主体包括个体和社会,因此还需要分析精神性文化对于社会主体达到映现自我意识的功能。社会心理和意识形态属于以社会化形式存在的精神性文化,前者是社会自我意识的“本真”体现;后者是“物质生活过程的必然升华物”,是“意识到了的存在”(马克思)。社会的自我意识的映现正体现在社会心理和意识形态的互动之中,舍此没有其他途径。
文化自觉在于对两大功能的反思
费孝通把“文化自觉”理解为“生活在既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从而就能做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文化对人的作用是双重的,既能赋予人以自由,又能造成对人的压抑、破坏和毁灭。文化的自觉就在于对文化尤其是精神性文化的两大功能进行“以思想本身为内容”的“反思”(黑格尔),使之不异化。反思不仅是思想的,而且是实践的。
其一,对改造自然功能的能动性进行反思。
精神性文化改造自然功能的能动性与实践的普遍性品格和积淀为制度的社会交往方式的观念形态联系在一起。对文化改造自然功能的能动性进行反思就是对精神性文化中所凝聚的普遍性品格和制度的能动性进行反思。
在改造自然的实践中,普遍性品格是无限的,它是能动性之源,但也有可能带来灾难。于是,如何正确地对待这个无限性就成为文化能否自觉的根据。在物质变精神和精神变物质的“飞跃”中,对于精神的作用既不能低估也不能夸大。
制度文化以制约人们交往方式的形式影响着人们的实践,这种影响可以对体现人们实践能力的生产力起促进作用,也可以起阻碍作用。制度即生产关系超越或落后于生产力,前者就会成为后者发展的桎梏。对此,尤其是制度超越,我们有惨痛教训。如何正确地对待两者之间的关系就成为文化能否自觉的根据。
其二,对达到自我意识功能的能动性进行反思。
精神性文化的“普遍性品格”尤其与符号相联系,从而以社会化的形式存在。波普把这种存在类型理解为与物理世界和意识世界相并列的世界3。世界3是意识世界通过符号体系把其中的某些思想凝结在属于第一世界的物质载体上形成的。他举例说书籍就属于世界3,一本书的纸张及用油墨印在上面的字符,具有物理形态,属于第一世界;然而一本书中所体现的思想属于意识范畴,是第二世界的一部分;因此世界3是第一世界和第二世界相结合的产物,是“人造物”。世界3包括了社会性知识、社会心理和意识形态在内的绝大部分精神性文化。然而,世界3尽管仍属于意识范畴,但具有脱离个体意识的客观性,并具有自身规律。如何正确地对待世界3所体现的“普遍性品格”达到自我意识功能的能动性,就成为文化能否自觉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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