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开展监督检查是强化作风建设的保障
要把开展监督检查作为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措施。一是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整合监督资源。通过聘请特约监督员、召开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等形式,实现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有机结合,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创新载体,通过日常检查、重点抽查或明察暗访等,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党性不强、作风不正以及其他政风行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把作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对本部门作风建设抓得不力、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要严肃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六、抓住“示范效应”是提升作风建设的关键
加强作风建设,领导是关键。领导干部作风的好坏,直接影响整个单位的风气。一是要提高认识。领导干部既是作风建设的参与者,又是组织者、督察者,不仅自己要主动积极参与,而且要切实履行职责,带头抓学习,带头找问题,带头抓整改。二是要率先垂范。既要立言,更要立行,别人未做到的自己先做到,别人未干的自己先干好,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守纪律、顾大局、讲廉政,为作风建设带好头。三是要常抓不懈。切实把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摆在首位,建立以一把手为重点的干部作风建设责任体系,形成一级带着一级干、一层做给一层看的良好格局,推动地税部门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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