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体制改革的当前路径
现有的财税体制改革实践显示,其路径是采取从易到难,从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和加大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入手的。今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在黑龙江松花江、嫩江两大平原启动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其将中央财政安排的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社会发展和扶贫开发等三大类77项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省级财政安排的相关涉农资金也一并纳入。整合后中央各部门的资金审批权下放给地方。在财政资金体量日益庞大的背景下,其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它也传递出中央大力清理和归并专项转移支付的改革信号。
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为突破口,中央今年还加大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全口径预算,盘活存量资金;同时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等支出,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这一系列措施传递出中央进一步管好政府“钱袋子”,提高财政支出绩效的改革新思路。
“透明预算”意味着预算完全透明,这一提法在之前的文件中从来没有出现过。其对预算的透明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意味着提高预算透明度的改革步伐必须要加快。对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也是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只有让预算更加科学合理,才能够以强大的物力财力保证国家的正常运转与各项事权的充分落实。
在未来的财税体制改革过程中,我们需要“法”字当头,解决“法”与“财”两张皮的问题;需要加快制定财政收支划分法和税收基本法,甚至于需要在《宪法》中明确规定税收法定原则。依法进行财税体制改革,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如果“法”与“财”两张皮,就表明依法治国落空了。因此,调整事权、完善税制和透明预算等财政体制改革的各个方面和环节都应当遵循法治思维。
财税体制改革上行承接国家宏观经济运行、下行对接公民基本权利,又因其温和与可操作的改革路径,成为新一轮全面改革中的“牛鼻子”。财税体制改革本质上改的是国家和公民之间的关系、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以及立法和行政之间的关系。这三组关系归根到底是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因而财税体制改革问题,实质是公共资源配置体系与机制的问题。财税体制改革密切联系战略和全局。
1994年分税制改革奠定了现行财政体制的基础,但也存在财力与事权难以有效匹配和中央与地方间财政关系缺乏基本规则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历史任务远未完成。但是我们必须充分肯定1994年推出分税制配套改革的基本制度成果,并且加以巩固和提升。
所以,未来的财税体制改革在思路上要以“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为重点,设计可行的深化改革方案。在当前,最需解决、亟待澄清的一个根本性问题是:不管眼前的矛盾有多么复杂,不管未来的道路有多么曲折,我们只能也必须坚守并采取实质措施不断逼近已经被历史反复证明了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正确的财税体制改革大方向——“分税制财税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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