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龙头环节”
对“法治”的内涵,亚里士多德曾这样阐述:已有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
对立法质量的期待,是法律人不变的追求。“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虽然已经建成,并不等于‘天衣无缝’了,还要进一步完善、提高,继续‘上台阶’。”许崇德表示。
“所有重要的制度最终都以法律来体现。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其重要载体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立法是法治建设的源头环节也是龙头环节,龙头起来了,龙就腾飞了。”梁鹰表示,当前和将来一个时期,立法要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措施,为引领、推动和保障改革发挥重要作用。
梁鹰介绍,目前立法的主要任务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在适时制定新法的同时,着重修改完善已有的法律制度。立法要重点关注民生、社会保障、教育、就业等领域;修法要围绕改革,关注环保法、土地管理法、预算法、税收类法律等。
有了法律体系后,有法可依的问题已基本解决。梁鹰分析说,当前群众更在乎法律“管不管用”、能否解决问题,“对群众而言,判断法律好不好的标准其实很简单——通过每一次法律诉讼、利益博弈,自己的权益能不能维护、诉求能不能实现?”
如何提高立法质量?“如果过去说立法‘宜粗不宜细’,现在对立法的要求是‘能具体则具体,能明确则明确’。”梁鹰表示,要让群众清楚权利义务的边界,立法就要精细化,所以要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此,要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调查研究;完善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通过座谈、听证、评估、公布草案等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还要保障好法律的有效实施。”梁鹰表示,为了防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人大要把“一府两院”监督好,以防止法律原意被曲解,防止选择性执法等。
让“公开公正”增加民众福祉
11月27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与各省高级法院裁判文书传送平台举行联网仪式。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对裁判文书在互联网公布实行“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审判文书在网上公开,能让群众随时随地查询,是一种法治的进步。”12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曾香桂告诉记者,这种“公开”有利于消除人们对司法机关的“神秘感”。
“深化司法公开,能促进司法公正,增加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信任。”史小红分析认为,实践中,人们之所以对法律不够尊重,司法“不公开、不公正”是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史小红近日参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我了解到,检察机关正在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史小红介绍,检察机关正在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等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实现当事人通过网络实时查询举报、控告、申诉的信息等制度。
“从《决定》看,三中全会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力度很大,包括改革管理体制,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等,涉及了各个方面。其中去行政化、地方化的内容让人们对司法公正更有信心。”史小红表示,要落实改革内容,关键在于司法机关如何落实,这需要全体法律人共同努力。
“公开公正”也是人们对行政执法的期待。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雷晓凌告诉记者,今年8月她参加了广东省湛江市的餐饮行业整治执法检查。“最大的感受是经营更规范了。执法部门对食品卫生检查常态化,对仓储、销售等各个环节监管都比较到位。”雷晓凌表示,行政执法机关着力厘清执法机关职责权限、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正在日益见成效。
如何让行政执法增加群众福祉?史小红建议,行政执法要杜绝粗暴执法,用“公开公正”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方式;对重点领域,如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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