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空气污染费”为何向百姓收?(4)

【案例】“空气污染费”为何向百姓收?(4)

面对舆论质疑,安国市政府办的态度来了个360度大转弯,对收取空气污染费一事矢口否认,称此次收取的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污水处理费,指责媒体报道与事实不符。可是,之前市民言之凿凿的爆料与政府办工作人员理直气壮的回应,如何解释?而且,根据《河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两费”应遵循简便、有效、易操作的原则,根据用户实际使用情况按月计征,可以委托服务机构(供水、供电、燃气)、居民委员会或物业服务单位代收代缴。既然如此,安国市综合执法局为何要拖到年底才不辞劳苦地集中“单独征收”呢?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安国市政府办的此番否认过于简单,空口无凭甚至有些悖逆常识,难以让人信服。

到底是爆料市民及相关媒体在说谎,还是当地政府迫于舆论压力死不承认,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相肯定只有一个。鉴于此事已经引发广泛关注,相关方面就应当尽快拿出有力证据以正视听。倘若安国市政府真收取了空气污染费,就请曾经揭发此事的相关媒体及爆料人拿出相应的采访录音及收费凭证,让政府部门的辟谣不攻自破;如果安国市政府真的“从未收取过空气污染费”,此次收取的只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和城市污水处理费,也请相关部门拿出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启示与思考】

空气污染是现代社会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一方面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空气污染愈加严重;另一方面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空气质量问题。目前,河北保定安国向每家每户收取100元空气污染费的现象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争议。社会上对空气污染费的收取出现较大分歧,是否应该收取空气污染费成为争论的焦点。

征税行为本身并不能解决空气污染问题,空气污染费到底该不该收?笔者认为该收,其原因有三。其一是破坏了空气环境,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或处罚。其二是用集体所得的国家财政来支付空气防治费用对没有造成空气污染的社会群体不公。其三是存在其他国家和地区采取征收空气污染费成功治理污染的先例。

但具体到怎么征收空气污染费,我们应该慎之又慎。因为任何一次税收的征收,都关乎国计民生、关乎百姓切身利益、关乎我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和地位。河北安国市的空气污染费的征收行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征收金额随意、征费用途待定,把空气污染简单粗暴的归为百姓责任,转嫁污染负担,从百姓利益下手,对弱势群体开刀,这样的税收政策安能得民心、顺民意?在征税前,我们应该明确空气污染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对可能存在的空气污染行为的影响进行科学评估,本着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合理法律法规,针对具体空气污染源,规范化征收空气污染费。

而按着“谁污染谁买单”的常识与惯例,环境污染收费,就轮不到百姓头上。一方面,百姓虽然也可能污染了环境,如烹饪、开车等,但百姓个人的污染量,其实还是很小的,污染的大头,永远是一些企业的违规生产、超量排污,这点谁也无法否认;另一方面,中央财政的资金已经安排,据悉,10月份中央财政安排50亿元资金,用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具体包括京津冀内蒙古晋鲁六个省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重点向治理任务重的河北省倾斜。一面是百姓不是最大污染源,另一面又有中央财政支持,那保定安国向百姓收污染费,便显得有点“趁污染打劫”的意思。而且在笔者看来,即使采暖锅炉与空气污染有关,污染者应该是供暖企业而非居民。

在环境污染方面如果不能厘清是非,大众不仅会成为无辜的受害者,还会成为冤枉的买单者。更重要的是,如果大众替污染者买了单,那么“污染者得利”的状况就无法扭转,这必然会鼓励污染者不惜一切代价继续污染下去。如此,治理污染就会变成一句空话,雾霾依然挥之不去。

今年以来,国务院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省市也出台了自己的治理方案,比如河北出台了《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北京出台了《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治理空气污染,必须以相关法律为依据,以这样的方案为指引,不能随意收费,不能转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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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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