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特权是公务员改革的关键

消除特权是公务员改革的关键

核心提示:如何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公务员制度,当公务员考试进入第三个十年,赞扬与改革的呼声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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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将被辞退”,2005年公务员法一经推出,一片哗然。

公务员法中,包括公务员录用、考核、惩戒、福利保险等一系列新制度,被以法律形式得以确立,这部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是建国50多年来中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性法律,里程碑意义不言而喻。

然而之后数年,公务员改革的步调开始放缓,“铁饭碗”变成“金饭碗”,考公务员热持续升温,一个职位近万人赴考。不可否认,相对于中小企业员工“蜗居”的生活现状以及随时面临的失业风险,公务员福利待遇相对较好,对于多数人而言,依然有着无法抗拒的吸引力。

如何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公务员制度,当公务员考试进入第三个十年,赞扬与改革的呼声并存。

中西公务员制度最大区别之一:党管干部

国家公务员局数据显示,到2012年底,中国公务员总数已达到708.9万人。人社部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尹蔚民日前表示,经过20年的实践与发展,中国已经初步建立了中国特色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

所谓“中国特色”,官方的解释是,“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二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三是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选拔方法,四是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使考录政策规定不断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简而言之,中国的公务员制度是在1993年之前中国向苏联学习的干部制度基础上,借鉴了西方的公务员制度,从而形成的“结合体”。

毛寿龙表示,西方的公务员制度是中立于政治的,主要是预防新政党上台后,政府队伍不稳,腐败滋生,所以设立了公务员制度。公务员制度包括独立的录用考试、晋升机制、监督监察、业绩考核等等,而中国区别于西方公务员制度的最大不同之一,就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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