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型城镇化破解土地财政沉疴(3)

以新型城镇化破解土地财政沉疴(3)

实现土地财政的全面转型,涉及政府政绩考核制度、土地制度、财税体制以及各方面的利益调整等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对此,《决定》也提出了解决之道:一方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加快房地产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另一方面,完善土地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并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同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这些都为限制地方对土地收益的攫取提供了制度安排。

新型城镇化规划的脚步声已近。作为新型城镇化的纲领性文件,规划将在人的城镇化方面浓墨重彩。与此同时,围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相关方面也在抓紧设计方案,未来改革红利可期。

(作者为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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