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S是18岁以上公民可自愿参加,作为增强退休后收入稳定的工具,韩国从1994年开始实施的PPS是NPS的一种补充手段,政府通过税收手段支持国民加入PPS,个人养老金与个人收入无关,只是每月缴纳合同规定的保险费即可,到期领取的多少与市场利率及养老投资效益的好坏有关。这项计划虽然是一种重要的养老补充收入方式,但因其实行的所得税减免额度不高(目前为300万韩元)没有足够的吸引力,因此参保率仍然较低。
HPS 开始于2007年,又可称为反向按揭,由韩国住宅金融公司负责实施,按照该计划,65岁以上老人可以将自己拥有的住宅作为贷款担保物,住宅金融公司可以每月以养老金方式支付一定的生活费,从而解决没有现金收入来源的老年人养老,但该制度受到传统观念如子女继承住宅遗产等影响,在推行过程中进展并不顺利。
韩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经验及特点
1.渐进性和独立性。韩国的养老体系具有明显的先增长后福利的特点,在经济发展初期,核心任务是发展经济,待具备一定条件后,逐渐开始考虑不同群体的养老保障体系,分阶段分步骤地渐进式推进,从1960年一直到1999年才初步完成对全体国民的养老覆盖。另外,韩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还有鲜明的独立性特征,基本保险制度主要涵盖五类不同的群体,公务员、军人、私立学校教师、农林牧副渔业劳动者和其他18~60岁的城乡国民,在国民养老体系发展的不同阶段,逐步形成了不同类型的职业群体的公共养老金体系,并没有建立完全一致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待遇。
2.多样性和灵活性。韩国养老金的给付具有多样性的特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制定不同的年金给付类型,使参保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身体状况、缴费年限等申请不同的养老金。另外,韩国老年人的经济收入渠道也呈现多样性特征,除了NPS之外,还有其他近10项来源,如公共援助、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退休年金、私人养老金、敬老津贴,等等。韩国年金给付制度中的缴费年限认证制度则体现了其灵活性的一面,即对社会从事有价值的活动如生育、服兵役,或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缴纳养老保险费时,承认其缴费期限的制度。除此之外,养老制度的灵活性还体现在减额年金方面,对不满缴费20年限的60岁以上老人可以通过一定的换算方式给与相应的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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