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党代表作用要在五个方面探索突破

发挥党代表作用要在五个方面探索突破

核心提示:当前各地正积极落实党代表任期制,推进党代会常任制、年会制、提案制等的探索试点工作,党代表地位和作用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但党代表充分发挥作用还存在着一些制约因素。围绕充分发挥党代表闭会期间的作用,积极探索建立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配套制度,建立代表活动小组制度、视察调研制度、提案制度、征求意见、情况通报等制度,逐步形成代表管理、服务、履职、监督等方面制度体系,有效拓宽党代表发挥作用的渠道。

当前各地正积极落实党代表任期制,推进党代会常任制、年会制、提案制等的探索试点工作,党代表地位和作用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但党代表充分发挥作用还存在着一些制约因素。

(一)自身定位不准,角色认识不清。在实行了任期制后,党代表由原来的“一次性”选举代表变为了有任期的“任期制”代表,党代表不仅在党代会期间要参与选举投票等活动,在党代会闭会期间还应履行相应职责。少数党代表不清楚这一变化,还存在着“党代会结束党代表使命就完成”的错误理解。

(二)整体素质不高,履职能力不足。部分党代表角色意识、履职意识较差。而来自基层一线的党代表政治、文化素质整体偏低,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解得不够深,参与组织协调、议事决策的能力不强,参政议政质量不高,履行代表职责力不从心。

(三)载体较少,渠道不畅。大多数党代表自身不是不想发挥作用,而是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采取什么方式发挥作用。由于党代会闭会期间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相对较少,缺乏必要的舞台和载体,这是代表作用难以得到充分发挥的主要原因。

(四)制度不健全,作用难发挥。党代表发挥作用缺少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均未对党代表的身份、地位作出明确规定,也未对党代表的权利、义务、职责及应发挥作用的范围、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从而导致党代表的职责不清楚、责任不明确,制约党代表作用发挥。

充分发挥党代表作用是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不断完善党的政治体系建设的客观需要,笔者认为发挥党代表作用主要应抓住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探索突破。

(一)明确代表权责是发挥党代表作用的基础。一是加强顶层设计。从制度层面明确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并对保障党代表的权益作出相应规定。二是细化权利职责。进一步明确党代表在大会期间和闭会期间享有的权利和职责。一方面为党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指明方向,提供依据,便于党代表开展活动、发挥作用;另一方面有利于加强对党代表的规范管理,保证其在规定职责范围内履行职责。三是强化代表意识。明确党代表权利和职责,有利于强化其代表意识和责任意识,改变过去代表只在召开党代表大会期间集中行使职权的状况,为党代表充分发挥作用提供基础保障。

(二)保障代表权益是发挥党代表作用的前提。一是创设良好氛围。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加强宣传,让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对党代表的职能作用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为党员和党代表参与党内民主建设和充分发挥作用营造宽松的政治环境,使他们主观上愿意参与、客观上能够参与、实践中有效参与党内议事决策等重大活动。二是提供履职条件。从代表履行职责的实际出发,尊重和保障党代表的权利,规定和建立重大事项通报、重要意见征询、参与重大决策、党代表监督评议等制度,保障党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要建立党代表提案、提议办理制度,规定所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限期认真办理和答复,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推诿或拒绝,不得对代表履行职责进行干扰。三是健全保障机制。要求各级党组织在实际工作中,要切实落实和不断完善各项保障制度,保证党代表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规定各级党组织必须为党代表履职提供条件,保障代表履职时间和经费。对代表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报经党委许可。

(三)加强学习培训是发挥党代表作用的关键。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学习培训、述职、考核等制度,强化党代表的学习理念,增强代表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党代表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更新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履职尽责的自觉性。二是开展重点培训。结合代表履职行权的实际需要确定培训内容,组织代表开展专题履职培训,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和党代表大会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科技、社会管理等相关知识。三是创新培训方式。围绕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采取集中培训和日常培训相结合、分类培训和普遍培训相结合等方法,开展对党代表的多层次教育培训。

(四)创新活动载体是发挥党代表作用的重点。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县(市)以上建立党代表联络工作常设机构,乡镇设立党代表联络工作站,下设活动小组,确定联系人,推行条块服务管理,实现党代表活动常态化、制度化,为党代表在闭会期间发挥作用提供舞台。二是搭建参与平台。党代表在社会政治生活中代表广大党员,依法行使党的权力,管理党内事务,是党代表的权利和职责,是党代表发挥“议党议政”作用的关键环节,要通过实行党代表列席党委有关会议、重大决策征求代表意见、代表提案和提议等制度,开展代表视察调研、建言献策等活动,拓宽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决策管理的平台,充分发挥党代表参与决策、参与管理、参与监督的作用。三是拓宽监督渠道。健全党内约束机制,充分发挥代表的监督作用,要通过建立完善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等制度,组织党代表参与对党委、纪委委员民主测评,开展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前征求代表意见,参与民主推荐重要干部工作等,确立代表在党内监督中的重要地位,不断拓展和丰富代表参与党内监督的途径和方式。

(五)健全制度体系是发挥党代表作用的核心。一是建立党代表发挥作用的综合性制度。制定党代表发挥作用的意见,从制度上明确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并对保障党代表的权益作出规定。二是构建统一完整的制度体系。将各地探索试点的党代表任期制、常任制、提案制、质询制等制度进行整合优化,形成一套完整的党代表工作制度体系,构建有效运转、上下衔接的党代表工作机制。三是建立党代表活动系列制度。围绕充分发挥党代表闭会期间的作用,积极探索建立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配套制度,建立代表活动小组制度、视察调研制度、提案制度、征求意见、情况通报等制度,逐步形成代表管理、服务、履职、监督等方面制度体系,有效拓宽党代表发挥作用的渠道。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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