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元民生保险”的多重积极效应

【案例】“一元民生保险”的多重积极效应

【基层执政案例】

【事件介绍】

陕西铜川推出“一元民生保险”

陕西省铜川市《一元民生保险实施方案》12月5日在该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上通过,区县民政部门为每人每年缴纳1元保费,投保人一年保险期内享受“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

据悉,“一元民生保险”为区县民政部门给辖区内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每人每年缴纳1元保费标准,集中统一进行投保,被保险人在一年保险期内享受上述两项保险服务。

“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分别是指被保险人因见义勇为以及因自然灾害或抢险救灾导致伤残或死亡的,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承担保险责任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冰雹等。

“一元民生保险”理赔分死亡理赔、医疗理赔和伤残理赔。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因见义勇为或自然灾害导致死亡的,每人赔偿5万元;因见义勇为或自然灾害致伤进行急诊、抢救、住院治疗的,对符合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医疗费用,按90%的比例赔付,每人一个保险期内医疗费用赔偿限额5000元;因见义勇为或自然灾害导致伤残的,按伤残等级,以每人5万元限额按1%-100%比例赔付。

据悉,在一个保险期内,每个被保险人赔付限额为5.5万元,即死亡理赔5万元,医疗理赔5000元。

“一元民生保险”:钱少分量重

这一举动曾被认为是“政府投保,让个人受益”,此言只是说中了一部分,因为受益的可能是当地所有的民众和公共秩序。我们每天在网上浏览各地新闻,见义勇为的事例常常看到,但有时也会看到这些事例中尴尬的一面:公交车上见义勇为后被救者未现身、民警抓捕小偷受伤而失主路人围观不助……人们看到这些新闻时当然会不由自主地批评一些人的冷漠,甚至或者对其进行道德批判。若易地而处,是否每个人都会真的挺身而出?能否给出一个肯定的答案本身就是一个艰难的问题。坦率来讲,“一元民生保险”无法得到百分之百的肯定答案,但会使更多的人面对这个问题时作出社会所希望看到的选择。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