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专家:普查并公开权力清单是反腐基础工程(3)

廉政专家:普查并公开权力清单是反腐基础工程(3)

改进纪检双重领导体制意在制衡地方党委权力,给地方纪委“松绑”

中国青年报:如何理解《决定》中“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程文浩:党章规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这是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的基本依据。这种工作体制虽然名为“双重领导”,但在实际运行中长期存在以同级党委的领导为主、上级纪委的领导作用被弱化的现实。地方纪委长期以来受制于同级党委,难以对后者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例如,前期发生的市县“一把手”腐败案件鲜有被同级纪委查处,而必须依靠上级纪委的介入,这就充分说明双重领导体制其实已经被同级党委所主导,严重限制了地方纪委监督作用的发挥。

《决定》中的这项举措,实际上是来制衡和削弱同级党委对纪委的实际控制,在客观上为地方纪委“松绑”。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博弈将长期进行,制衡同级党委的权力将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决定》正式启动了这项改革,希望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最终真正实现地方纪委对同级党委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使地方纪委能够自主突破后者的腐败案件。唯有如此,反腐倡廉工作才在地方和基层拥有了坚强的工作支柱。

中国青年报:三中全会之前,关于提高地方纪检部门独立性,推行纪检系统中央垂直管理(或者省级以下垂直管理)的呼声很高,但最终的改革方案仍然是维持双重领导体制。对此,您怎么看?

 程文浩:世界各国的反腐经验表明,独立性确实是反腐机关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香港廉政公署的成功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如果监督者在领导体制和工作资源等方面反而受制于监督对象,就如同让伙计去监督老板,违反了基本的管理常识,其效果可想而知。因此,提高反腐机关的独立性确有必要。

纪检系统如能实行垂直管理,固然有利于提高自身的独立性,但由于此举涉及权力关系和利益格局的重大重组,必将遭受极大阻力,恐难一步到位。面对这种现实,先立足于现有的双重领导体制格局,通过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来制衡地方党委的作用,在组织独立性难以实现之时首先提高工作的独立性,不失为向正确的方向迈出的现实一步,是明智的政治抉择。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