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常年“发”工资,岂因对方是“领导”?
乡镇作为农村直接的领导人,对农村的情况很是熟悉不过,配合企业工作是理所应当、职责之内的事,农村拆迁是费时又费力的一项复杂工作,众所周知,这样加班也就时而有之,但镇政府领导是国家公务人员,即使有什么加班费之名目也不该向企业伸手而是由财政支出。如果企业给的是那么的心甘情愿,不知这个企业钱多的花不了还是因为对方是镇政府“领导”?
身为政府官员,要清楚手中的权力是人民所赋予,本应为人民服务,身为“领导”,做人做官的境界应该更高,而不是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商人提供便利,利用“领导”的身份,为自己谋得更多的利益甚至伤害群众的利益。习总书记曾说过“面对纷繁的物质利益,要做到君子这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
希望相关部门对此事尽快介入调查,看一看从中是否有涉及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行为,而不是看在“领导”面子上继续听之任之,如果发现有违纪现象存在就要坚决处理绝不姑息。
【启示与思考】
温州港的这种变着花样给政府“发工资”的做法,是希望通过让政府得“好处”,能让自己得“方便”,进而以此捞取更多的利益。企业的这种行为,究其本质是一种“变相贿赂”,而政府作为被贿赂方,不但没有制止这种行为,反而接受各种“花样”的“工资”,任由自己手中的权利被利益“绑架”,做着伤天害理的“变相腐败”。
政府掌权,权能变现,这种权钱交易,究其本质来说是一种“权力寻租”,这也就是通俗所说“官商勾结”的本质。这种“权利寻租”完成了利益交换,双方各取所需、各有所得,而最终,损的是纳税人的财,伤的是百姓的心。
温州港所立众多明目中,“政策处理经费”一直是一个不甚明晰的费用名目,而之所以屡屡被企业拿来巧立名目设在“工资”里面,正是因为它没有具体的项目,没有政策性的东西对它进行约束。因此,首先必须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另外,监管不力也是滋生寻租的土壤。必须充分发挥监督机制的作用,扎牢管束权力的篱笆,才能防患于未然。
官员们不仅能吃空饷,还可以吃双饷。在官员们的工资收入本就足以让普通民众羡慕嫉妒恨的时候,国企竟然还好心地又给增加了一份,这到底是公务员的待遇实在太好,还是国企与镇领导的感情实在太深了?
越是挑战公众想象力的新闻越是能激发大家的好奇心,这次自然也不例外。相较于国企为镇领导发工资的反常举动是不是违反了规定、应该受到何种惩罚,公众更感兴趣的是“为什么”。
更让公众担心的是,根据媒体的调查,此类地方合作竟然成了一种常态,国企与地方官员这种利益纠葛的背后要说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恐怕无人相信。精明的企业自然不会在这个问题上做赔本的买卖,所以公众也就更加好奇,国企为镇领导发工资到底换来了啥服务?是不是有什么权钱交易的黑幕?镇领导为国企提供的服务是否越过了合理的底线?如果这些名义上的工资换来了镇领导违法为国企谋取不正当利益,就有可能涉嫌行贿,这样的行为就不仅仅是违规,还有可能涉嫌犯罪,显然不能就这么稀里糊涂地马虎过去。
说来说去,公众要追问真相并不仅仅是为了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更重要的是要挖掘更多的内幕,希望能拔出萝卜带出泥。
现实的顾虑摆在那里,如果我们不穷追猛打,谁敢保证国企和镇领导不会拼命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把所有的问题都含糊过去。如果折腾到最后,人家充其量承认一个不疼不痒的违规违纪,最多是把不该拿的工资退回去,只会掩盖了更大的问题。这样的处理,不仅没能提醒国企别做败家子、警告官员们别胡乱伸手,相反却变成嘲讽民众智商、愚弄规定甚至是法律的闹剧,那才是画虎不成反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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