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建立现代财税制度,有六方面重要改革任务。”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昨日在中国经济年会上作出上述表述。他同时指出,现在信息系统的薄弱已经严重阻碍了改革,“个税改革、分类和综合改革提了20多年,实施不了,因为没有数据,希望财税领域的同志们迅速把财税数据系统提升上来。”
刘克崮表示,改革的具体任务一是给财税体制在总框架中定位;二是财税应该把纵向的层次和横向分工理清楚;三是收入分配制度;四是全口径财政收入;五是支出制度、预算制度;六是财税运行的基础制度。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的重要内容。《决定》中称,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具体包括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三部分主要内容。
刘克崮认为,财税改革不仅是自身改革,更重要是整个经济社会体制改革的部分,是行政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是我们国家国体的部分,是政治体制的部分。
刘克崮指出,从财政角度理解,政府应该有五个功能,一是国家主权,政权运转;二是民生保障,公共事业;三是公共设施,市政工程;四是市场监管,辅助调控;五是国有资产,公共资源和环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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