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可平 :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几个问题(3)

俞可平 :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几个问题(3)

协商民主与中国特色只要是民主,不管是协商民主还是选举民主,肯定有共同点,即共同的要素,中国的协商民主和西方的协商民主一定有很多的共同点,例如都重视对话、讨论、磋商等。但二者也一定会有很大的差异,就是中国特色。中国的协商民主显然不同于西方的协商民主,我们思考中国的协商民主,一定要放到整个中国宏观的政治发展背景中来考虑,要把协商民主当作中国特色民主的一个组成部分。现在中国最重要的政治发展背景,就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其根本特点就是“三个统一”: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统一。这一宏观政治环境决定了中国的协商民主具有以下三个特点,它们都截然不同于西方的协商民主。

第一,在中国,协商民主是由共产党领导的,因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整个政治框架的前提性条件。在西方国家,协商民主是在多党竞争的政治框架中发生作用的。第二,就中国政治的目前这个发展阶段来说,协商民主显然比竞争性的选举民主更受到执政党的重视,也更容易在社会中得以推广。而推行竞争性的选举民主,却阻力重重。在西方国家竞争性的选举民主比协商民主更加受到重视。第三,中国协商民主的重点有两个:其一是党与非党之间,即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与其他民主党派和非党人士之间的协商对话;其二是在基层政治中政府与民众的协商。

协商民主与人民政协我国的协商民主,最大的特色体现在政治协商制度上,特别是人民政协制度。因此,在推动协商民主方面人民政协的责任和作用特别重大。政治协商制度作为当代中国基本制度的地位已经确立,得到了国家的宪法和中共党内法规的正式确认。人民政协既是各个党派共商国是、参政议政的重要场所,也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发扬民主的重要方式。政治协商已经成为中共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也是中共提高执政能力、转变执政方式的重要途径。从中国现实的政治格局来看,人民代表大会其实是在国家层面上,实现选举民主的主要场所;而各级人民政协是在国家层面上,实现协商民主的主要场所。从这样一个政治格局或者政治框架来理解协商民主和人民政协,我认为政协确实应当更加自觉地承担起推动中国协商民主的责任。

首先要扩大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范围。现在我们的政治协商,主要还是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及各个界别的协商,每次党代会开会之前或者开完会以后,都要跟各个民主党派进行协商,就像有的学者讲的这叫党际民主。实际上另外一种协商,就是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协商,极其重要。我认为人民政协应该把这后一种协商也包括进来,也就是扩大人民政协的协商范围,在政府与公民的协商中也应当起重要作用。

其次要进一步扩大或增加人民政协的职能。在现有的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职能之外,还应当增加社会协商的职能,承担社会各界利益表达的责任。如果能够从制度上将政协正式确定为人民群众表达利益、需求和意愿的正式渠道,政协对我国民主政治上的建设性作用将更加突出。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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