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俊:以群众路线凝聚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力量(2)

冯俊:以群众路线凝聚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力量(2)

核心提示:固化成果,努力提高贯彻群众路线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作为我们党所遵循的根本方针、准则,“群众路线”自身的法制化、保障“群众路线”的法制体系以及“群众路线”具体操作的法制体系的建立得到不断发展,但与新形势群众路线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毛泽东群众路线思想的丰富和发展

新中国的成立,使毛泽东群众路线理论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根据这一时期新的社会转型特点和党在全国处于全新的执政党地位,毛泽东向全党提出,要继续保持和不断加强我们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告诫全党,“夺取全国胜利,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中国的革命是伟大的,但革命以后的路程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毛泽东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版,第1438-1439页)党执政以后,鉴于确有一些党员和领导干部增长了脱离人民群众的不良习气,毛泽东于1957年3月发表了《坚持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讲话,再次强调党员和党的干部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要保持好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要半心半意或三分之二的心三分之二的意为人民服务。”(转引自段荣志、徐月英:《论毛泽东群众路线理论的历史发展》,载《阜阳师院学报》1993年第3期)他指出:“我们的同志应当注意,不要靠官,不要靠职位高,不靠老资格吃饭。”他认为真正靠得住的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切实为人民解决实际问题。因此,毛泽东提出,我们党要教育党员和干部放下自己的架子,深入到人民群众之中,才能保持党的为人民服务的革命本色,才能使党永远保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这一时期,他还提出了要把执政党的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的思想(秦则念:《毛泽东关于执政条件下党要坚持群众路线的思想和启示》,见人民网理论频道,2013年5月20日),使其群众路线思想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二、毛泽东群众路线思想蕴涵丰富而深刻的中国精神和中国智慧

毛泽东群众路线思想体现了中国精神和中国智慧,具有丰富而深刻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及有所区别又相互衔接渗透的几个方面。

(一)群众路线是一种认识论和价值理念。作为认识论,群众路线反映了党在人民群众历史地位、历史作用以及党同群众关系问题的基本观点。唯物史观的精髓,就是“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有伟大的、无限的创造力;中国是中国人民的中国,中国的事情必须由中国人民自己作主张,自己来处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的一部分,是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和人民是中国的决定性因素,相信群众、相信党是两条根本的原则;党本身无私利可图,而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共产党的路线就是人民的路线,依靠群众一切困难都能克服,离开群众则一事无成;党的任务,是根据群众的需要和愿望领导群众前进,使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卫建林:《党的历史是形成和完善群众路线的历史》,载《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4期,第14页)。同时,上述观点表明,党不仅是中国政治社会发展的根本领导者,而且将代表社会中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实现最大多数人的解放作为党的根本宗旨,因此,群众路线在很多时候被上升为党的政治路线的高度,体现了党的一种价值取向。

(二)群众路线是决策方式和组织原则。作为一种决策方式,“群众路线”包含一般决策过程基本要素,包括信息采集、议程设定、政策策划、政策确定、政策实施、政策评估等几个阶段,只是用语不同。但与西方决策过程模式不同的是,它的基本特征是“周而复始”、“无限循环”,领导者与群众之间的互动关系贯穿于政策推行始终,并主导整个政策过程。在领导者与群众、群众与政策的不断互动中,政策得以不断产生、施行和修正,当“群众路线”能够在决策中得以遵循和落实时,政策便能平稳而充分地展开,“基于政策的不断检验和修正,‘群众路线’提供了一个应对冒险的策略。”反之,便导致决策过程的间断以及政策本身的极端偏向(李华:《“群众路线”:政策推行》,载《上海党史与党建》2012年5月号,第12页)。同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的民主集中制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表现和应用:“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列宁主义的组织原则,是党的根本的组织原则,也是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应用。”(《邓小平文选》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25页)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有机统一,就党的生活中的民主集中制而言,党的领导、中央和上级组织既要发挥党员、地方和下级组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又要对后者进行必要的领导与集中,这与“群众路线”逻辑中党与群众的基本关系是一致的,这种关系更加强调二者之间严格区分基础上的相互认同和学习,而非简单的领导和服从。此外,民主集中制不仅表现为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结合,它往往也表现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以及集中起来、坚持下去等,这些内容之间从根本上看都是统一的,都与民主集中的这一组织原则构成一致性(李华:《群众路线:内涵、逻辑与特质》,载《上海党史与党建》2012年1月号,第6页)。因此,先民主后集中,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既是民主集中制,又是“群众路线”。

(三)群众路线是一种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党的根本工作就在于动员、领导和组织群众,因此能否做到依靠群众、为了群众、从群众中来并到群众中去就成为党的具体工作内容、方法与成果的根本标准。具体来说,就是党在具体的群众工作中必须摆脱空谈空想,更多地关注实际工作;党作为少数人的团体必须走向作为多数人的群众中间,考察群众状况,接触群众具体生活;党在工作中不能以自我为中心,而应时刻关心群众的需要和情绪;此外,党还必须在工作中选择灵活多样的、适合的具体工作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党与群众从根本上是一种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党对于群众的工作主要表现为党对于群众的领导,因此这里的工作方法主要便是一种领导方法,也就是说“群众路线”既是一种工作方法,也是一种领导方法(李华:《群众路线:内涵、逻辑与特质》,载《上海党史与党建》2012年1月号,第5页)。此外,引申而言,党的任何工作从根本上说都是为了群众,都与群众的利益和解放之间有着深刻的关联,因此“群众路线”作为工作方法也不仅仅体现在党与群众所发生的具体动员、组织和领导的关系中,党的任何工作中都必须体现和坚持这种工作方法的要求。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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