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实施新兴产业引导工程。对信息消费及信息惠民、节能环保、宽带中国、移动互联网、新能源、智慧城市、电子商务以及智能物流等统筹推进重大产业引导工程,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支持,加快相关产业的技术创新步伐。
第五,实施创新企业百强工程。发挥好重点行业、领军企业在创新驱动发展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要积极提升骨干企业技术研发机构的能力,要推动建设更多的以龙头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联盟,要支持企业建立与完善全球化的研发网络,更有效地开展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技术先进的创新型旗舰企业。
(作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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