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群众路线之长效机制的建构(2)

论群众路线之长效机制的建构(2)

核心提示:我们今天所进行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旨在通过这项活动,使共产党及其共产党人始终坚守一种党的群众观点,始终站在社会以及人民的前列,为广大人民群众所认同、所支持、所敬仰。因此,从这样的宗旨来看,此项教育实践活动本身并不是目的,也不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唯一途径。要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必须建立起一套政党管理以及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

一是,权力来源于人民之委托的观念。我们党之所以能够成为执政治国的主体,我们各级各类领导干部之所以具有一定的公共管理的权力,全然是因为人民的委托。党本身并不产生权力,党的领导干部本身也不具有任何权力,只是因为具有了人民的合法委托,才能使党以及党的领导干部具有了执政治国的权力。这是现代政治的基本精神,也是我国宪法所明确规定的基本原则。我们现在的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其领导职务或许是由上级任命的,或许是他们凭着自己的才华和努力获得的,所以往往忽略了权力的来源。可想而知,这样的领导干部不大可能具有群众观念,也不大可能与群众保持一种良好的“鱼水关系”。唯有具备了牢固的人民观,才能相信群众,才能依靠人民,才能想人民之所想,干人民之所愿和所需。

二是,各级领导是社会之公仆的观念。当年马克思恩格斯将无产阶级的官员称之为人民的公仆,既是基于他们对巴黎公社经验的总结,更是因为他们对无产阶级政权性质的认识。恩格斯曾经指出,由于巴黎公社实行了一系列旨在摒弃旧官僚体制和恶习的办法,所以其实现了过去任何政权都无法达至的目标,即使无产阶级的官吏真正地成为了社会的公仆而不是社会的主人。我们现在所倡导的党的群众路线,按照毛泽东过去的概括,即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家的上述思想和主张。所谓各级领导之为社会公仆而不是社会主人,其根本之点在于:我们的一切制度、政策、管理和行为,都必须基以人民群众的利益、愿望和要求,一切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支持不支持为依据。

制度建设是建构党的群众路线之长效机制的根本路径

从根本上来说,我们要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而教育实践活动仅仅是其一种途径,甚至还不是根本性的途径。要从根本上建构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要切实推进政党管理的制度建设。制度建设不仅是群众路线教育有效性的保证,同时也是坚持群众路线的长效基础。

什么是制度?一般认为,制度主要是指那种经长期社会实践所积累或被人为设计并具有稳定性、受到普遍尊重从而能够持续发生作用的行为模式。用制度化来组织千差万别的社会成员、解决错综复杂的社会问题,是人类在千百年来的社会共同生活中所形成的基本经验。在这个意义上,制度化程度既是组织良性运作的必要基础,也是社会良性运作的必要前提,同时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邓小平同志早在1980年在谈到如何保证社会健康发展的时候就深刻地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

作为一个具有90多年历史、执政了60多年的政党来说,我们党在自身建设方面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需要党的建设上一个新的台阶,需要推进党建的科学化水平,以奠定党的发展以及由其执政之国家发展的更为坚实的基础。这就需要我们继续提出制度建设的任务,需要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的整个过程之中。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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