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宏: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上新台阶(2)

严宏: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上新台阶(2)

摘要: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促进提升文明创建工作

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最关键的是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做到学进脑、信入心、践于行。结合我市文明创建实际情况,目前,我市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住主线,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根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探索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途径和方式,是我们当前最紧迫的任务。下一阶段的工作,始终将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主线,融入到工作设计、评比检查、活动开展等各个环节,融入到道德实践、志愿服务、文明创建等各项任务,让精神文明建设过程变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将结合社会环境、工作对象、群众需求和科技发展的新变化,不断创新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体系、细胞载体和创建方式,不断丰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内容、形式和载体,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力和认可度,使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成为凝聚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

二是完善机制,提升统筹协调能力。按照中央文明办下发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文明创建已经不是传统意义的文明创建,而是一种领域宽泛,内容庞杂,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广义文明创建。因此,全市没有哪一个部门、哪一个单位、哪一个家庭、甚至哪一个人不涉及到文明创建工作。文明创建是个系统工程,离不开完善的体制机制做保障。要切实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文明城区评比管理办法、文明单位评比管理办法等要求,建立定期议事、督查通报、考核评估、表彰奖励等各项制度,推动文明创建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充分发挥文明委领导决策职能,巩固提升文明办的权威性和影响力。要充分发挥文明委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推动形成各负其责、通力配合、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要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和新闻媒体的积极作用,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是狠抓落实,抓好四项重点活动。十八大报告对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命题、新观点、新部署,现在关键就在于心无旁骛、不折不扣地落实。下一步,我们以四项活动为突破口(文明创建活动、志愿服务、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道德模范推评四项活动),抓好落实。2013年是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第二年,中央文明办仍然要对全国部分城市进行城市文明程度指数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排名,成绩计入三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成绩。为此,要发扬"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武汉城市精神,力争在全国测评、排名中取得较好成绩,为2014年全国文明城市的评选打好基础。在学校开展好青少年学雷锋活动,利用全市1000个"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在社区开展"学雷锋,献爱心"活动,在企业开展 "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活动,在窗口单位和公共场所开展 "学雷锋,树新风"活动,深化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特别在促进生态文明上,重点推进关爱自然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普及环保知识、绿化美化、清洁环境等活动。在食品行业、窗口行业、公共场所,围绕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两个方面的问题,通过加强道德教育,进行自查自纠,开展道德评议,大力选树典型,切实加强管理,形成浓厚氛围等手段,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继续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全省全市道德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工作。深入推进全市道德讲堂示范点建设工作。加强道德讲堂制度建设,规范道德讲堂建设标准、课堂流程、师资队伍、课堂教材、管理办法等,出版发行《道德的光芒--武汉好人先进事迹汇编》。确定不同类型的道德讲堂示范点,加强指导,重点推进,召开全市道德讲堂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

(作者系武汉市文明办主任严宏)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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