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权力、威严和威望之义,是三者整合的能量和效应。我们党的执政权威是党的生命力所在,本质上是由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决定的。权力由人民赋予,威严和威望用于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维护党的执政权威也就是维护党的生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执政权威缺失以至于丧失,势必最终会丢失执政地位,给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带来无可挽回的损失。这是苏联亡党亡国留给我们最深刻的教训。因此,维护我们党执政权威是全党的大事,也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大事,共产党员应当把自觉维护党的执政权威,放在加强党性锻炼和增强党性的首要位置。
其一,要自觉尊重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的政治使命很快由领导中国革命转变为领导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权威的“革命性质”也逐渐转型为国家的“政治权威”和“管理权威”,被赋予诸多合乎社会主义制度新的时代内涵和特征。维护权威的必备条件和要求也因此而发生带有根本性的变化,从而使得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是否尊重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心系广大人民群众之所求、行为广大人民群众之所得,成为维护我党执政权威的决定性因素。在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就是要把自己摆进去、把历史摆进去、把自己的责任担当摆进去,切实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
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主人翁地位就要牢牢树立群众观念,尊重人民群众的人格尊严和人生追求,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党的领导干部要注重说实话、做实事,追求真实、实在的民生业绩,不谋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无关的所谓政绩。同时,要切实改进和优化领导作风,主动打破“围城”、“玻璃门”和无形的墙,心系人民群众需求,身在人民群众之中,让老百姓感到可近、可亲,并成为贴心人和真正的代表。我们党在领导全国人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进程中,唯有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真诚为人民服务,执政权威才能被广大人民群众所理解和接受,获得广泛认同的社会基础。
其二,要自觉尊重和维护党的组织,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其他各项纪律,保持全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党的执政权威,要求每个党员在党内都不可做特殊党员,不滥用职权,不阳奉阴违,而要正确看待个人勇于负责与服从组织权威的关系。为此,党的部门特别是党的纪检部门、司法部门要勇于担当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地展现自己的威严,敢于和善于行使执政权威,对蔑视和背离党的组织原则的不良分子和错误行为,要严明党纪国法,坚决予以纠正、抵制和斗争,直至送交国家司法机关依法惩处,使维护党的执政权威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这是我们党各级组织的一种历史使命和基本政治任务。恩格斯当年总结巴黎公社失败的教训时说:“获得胜利的政党如果不愿意失去自己努力争得的成果,就必须凭借它以武器对反动派造成的恐惧,来维持自己的统治。”(《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38页)在新中国成立后不久,我们党就坚决严惩了无视党纪国法的刘青山和张子善那种败类,如今又坚决查办和惩治“老虎”和“苍蝇”。这些都体现恩格斯当年称之为“专断的权威”的重要举措,生动地体现了我们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因而深得党心和民心,在新中国的不同历史时期维护了我们党的执政权威,强化了党的生命力。
其三,要自觉培育健康人格,提升作为执政党成员的个人威信。健康人格包含正常的政治心态、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审美情趣。威信即威望和信誉,是执政权威的构成要素,对于维护执政权威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共产党人威信的获得除了培育健康人格别无选择。我们党的广大党员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的威信,能够广泛而又深刻地影响广大人民群众,从而能够使得维护党的执政权威落在实处。毛泽东在战争年代说过:“我们共产党人好比种子,人民好比土地,我们到了一个地方,就要同那里的人民结合起来 ,在人民中间生根、开花”。(《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162页)一个心术不正的当权者,或许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并不等于就是权威)以“自治”的方式为一方百姓做一时的“好事”,分配一些“实惠”,但从大局和长远看,并不能真正获得维护我们党执政权威所必须的威信,因而也难以在人民群众中生根、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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