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中国养老保险制度难题的路径思考(2)

解决中国养老保险制度难题的路径思考(2)

解决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相关问题的基本思路

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保障是增进民生幸福之源。要在广泛征集社会民意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不断加快劳动各项立法和营造社会法制环境,各级人大和政府作为立法权力机关和行政执法主体,要学习借欧美国家完善社会保险的经验和做法,统筹规划和重新设计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当前尤其要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合理确定解决我国养老保险“四大”难题的排序。在我国即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要形成符合社会民意取向的新型养老保险制度,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着力改善民生心态具有重要意义。认真研究我国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规律,科学把握劳动保障政策有效调整的时机,有效避免养老保险制度“四大”问题的不利影响,必须加强社会保险政策实效性和联动性的研究,完善解决劳动保障政策难题的路径和方法,按照轻重缓急、难易程度合理确定解决问题的排序。

首先,要依法解决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被动“断保”问题。要加大《社会保险法》宣传和参保人法制意识基础上,各地要树立社会养老保险全国一盘棋思想,自觉克服和纠正地方利益至上的本位主义倾向,明确各类企业必须依法征缴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推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有序接续和全国统筹,解决代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接续问题,严格追究造成劳动者“断保”的相关主体责任,各级行业协会有督导企业履行义务的管理权利,不断提高企业依法征缴意愿和低收入者的参保率。政府通过资格审查程序和家庭收入公示制度,对困难职工、农民工和低收入者中“断保”者的财政补贴,努力在2021年前彻底改变养老保险的逆向“断保”问题。

其次,要逐步解决养老金个人账户“空帐”问题。采取建立行业统筹基金集中划拨的办法,适当冲减行业经营利润所得和市场受益方法,加大国有股减持、国有土地、林权流转和社会慈善募集,在2030年前做实国有集体企业养老金个人账户,2035年前做实非公企业养老金个人账户,与此同时,从征缴基数、归集方式、给付时点和待遇统筹,重新规划完善我国养老保险的制度设计和管理流程,使之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水平相适应,与适龄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刚性需求相适应,与企业劳动生产率和职工可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三、弥补正常支付缺口和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帐户“正常支付缺口扩大”问题,要从弥补社保制度漏洞和提高参保率思考解决问题,从2030至2050年,一方面,研究通过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相应延迟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给付时点等办法,部分缓解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正常支付缺口问题。

要将增进社会福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弥补社会保险正常支付缺口作为财政预算的基本内容,通过完善公共财政政策和财政收支结构分阶段解决,另一方面,可以考虑社会保险费改税制度改革和征收社会保障税,社保费改税的目的在于加强制度的刚性约束,不断提高企业和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意识,社会保障税的征收对象限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团法人,劳动者已经缴纳社会保险规费无须再行缴纳社会保障税,把我国社会保险费税改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种,重点保障县以下财政对社会保险的即时支付能力,社会保障税作为中央政府构建社会保障体系的资金来源,成为有效平抑地区、行业发展差异的中央独享税种,彻底解决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管理中的诸多问题。

2.有效实现社保养老基金的多元化募集和保值增值。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市场价格机制发挥着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作用,企业劳动关系的市场化契约化多元化复杂化,企业劳动关系矛盾与社会利益诉求形成同频共振。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政府受托管理的国民储蓄性资产。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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