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法治护航(5)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法治护航(5)

核心提示:面对新时期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新特点,应当构建涵盖外来未成年人的社会观护体系,给予外来涉罪未成年人和当地涉罪未成年人平等的司法保护。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吴宗宪:依据我国法律,未成年犯罪人会被依法取消学籍。

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吴宗宪:依据我国法律,未成年犯罪人会被依法取消学籍。犯罪学的研究证实,教育上的失败是人生最大的失败,教育上的成功则是人生所有成功的基础。因此,应当最大限度地保障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  

因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过程中,在继续保留取消未成年犯罪人正常学籍规定的同时,建议在取消学籍之前设置法定的警告、训诫程序,即对于学业表现差、面临开除学籍的学生,依法进行警告和训诫,让该学生、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学校教师和领导、校园警察等在场,对该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敦促其改正错误,提醒他们如果不悬崖勒马,将面临开除学籍的后果。这种前置程序的设置,可以有效地促使不良未成年人停止不良行为,避免取消学籍后可能面临的更加严重的后果,也为其继续接受正常的学校教育提供缓冲。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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