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银行主要负责保障网上支付安全
与中国不一样的是,美国网上支付是从发展成熟的线下信用卡体系延伸至互联网的,因而多沿用现有传统银行和支付管理法律来监管网上支付,由银行主要承担保障网上支付安全的责任。
与美国消费者支付安全直接相关的法律有两部,一部是1968年关于信用卡的《借贷真实法》。该法律规定,如果信用卡被非授权使用,持卡人的责任最多为50美元;另一部是1977年关于借记卡的《资金电子划拨法》。该法律规定,如果消费者在借记卡被非授权使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银行,其损失将被限定在50美元以内,两个工作日以外则是最多500美元;不过,如果发生了非授权使用情况但借记卡本身并没有丢失或被盗窃,持卡人在收到对账单60天以内通知银行,则不用负任何责任;只有消费者收到银行对账单60天内,仍不通知银行卡被非授权使用,则损失将可能无法追回。
日本:三管齐下保障网上支付安全
日本主要从维护手机安全、保护个人金融信息、注重密码保护三方面来保障网上支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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