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平发展 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4)

坚持和平发展 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4)

“惠”是指履行惠及周边、互利共赢的合作理念。10年前,中国作为域外大国,率先与东盟启动双边自贸区商谈,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自贸区,而且在不少条款上照顾了东盟国家的关切。2013年,我国领导人又向东盟提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理念和“2+7合作框架”,包括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等,再次向东盟国家展示了施惠的诚意。

“容”是指展示开放包容、求同存异的大国胸怀。中国一向支持东盟在地区合作中发挥主导作用,欢迎域外国家参与到东亚地区的合作机制中来并发挥建设性作用,推动10+1、10+3、东亚峰会等各机制相互补充和促进。我们积极回应各国对亚太地区安全问题的关切,推进地区防务安全领域的交流,谋求与周边国家的共同安全与合作安全。我们搞大国外交,就要培养我们的大国心态、树立我们的大国情怀、体现我们的大国气度,特别是对待中小国家和邻国更应如此。

同时,我们要坚决维护周边地区的和平稳定。在朝鲜半岛问题上,我们要坚持推进半岛无核化进程,坚持通过对话解决问题,坚持维护半岛和平与稳定。中方决不允许在我们家门口生乱生事,决不接受中国的发展进程再度受到干扰和打断。

当前中日关系的困难局面是日方引发和造成的,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日方应正视现实,谨言慎行,不要再做有损中国主权权益的事情。历史问题至今仍是不时干扰中日关系的主要因素之一。当年日本军国主义发动的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深重灾难。只有以史为鉴,才能开辟未来,只有坚持和平走向,才能真正得到邻国信任。日本方面应该懂得这一基本的道理,切实尊重人类良知和公理的底线。

要深化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合作,夯实我国和平发展的牢固基础。在国际交往尤其是与发展中国家打交道时,如何处理义和利的关系,是观察中国和平发展道路的一个重要视角。习近平总书记总结我国历史经验和新中国外交传统,明确提出要坚持正确义利观,强调我们要促进发展中国家共同发展,对贫穷的国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有时甚至要重义轻利、舍利取义,绝不能唯利是图、斤斤计较。

广大发展中国家是我国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同路人。我们要积极践行正确义利观,增加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的援助,深入挖掘与发展中国家开展互利合作的新机遇,探索合作的新方式,切实帮助他们实现自主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要在国际事务中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提供我国和平发展的公共产品。随着国力不断增强,中国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承担更多国际责任和义务,为人类和平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中国是世界和平事业的坚定维护者。我们坚决维护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反对外部势力无理干涉别国尤其是中小国家的内政。中国是国际发展事业的大力推动者,我们积极致力于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认真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问题,发出中国声音,提出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一个和平发展、更为强大的中国必将为人类的和平与进步事业承担更多的责任,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

要建设强大国防维护国家利益,构筑我国和平发展的坚实保障。和平发展不可能一帆风顺,还会遇到很多风险和挑战,需要不断排除和化解各种干扰与阻力。要把和平发展道路走通,走到底,必须建设强大的国防。国防实力的增强,不仅能切实维护好我国的核心利益,使我们能够更加集中精力于和平发展,也将对任何破坏中国和平发展进程的挑衅形成有力威慑,达到“以武止戈”、避免战争的目的。中国坚持奉行防御性的国防政策,中国越发展壮大,包括进一步加强国防建设,越是和平力量的增长,越有利于世界和平。

中国的发展不会以牺牲别国利益为代价,同时,我们也不允许中国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如果有人误以为我国走和平发展道路是怕惹事,肆意向我们挑衅,结果必将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我们在坚持自身和平发展的同时,也要倡导其他国家都走和平发展道路,使和平发展成为各国共同的政策取向。

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收益,强化我国和平发展的民意支撑。中国外交只有植根人民,造福人民,才能得到人民的信任与支持,获得前进的动力。长期以来,我们通过和平发展壮大了自己,越来越有能力维护好海外公民的合法权益。我们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打造好海外民生工程,不断改善和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我们还要尽可能和更多国家签订相互简化签证直至互免签证的协议,使手持中国护照的中国公民到海外旅行更为快捷舒适,让更多外国民众更方便感知中国,了解中国,这样就能不断扩大支持我国和平发展的民意基础。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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