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是]认识权力清单制度的基本特点(3)

[求是]认识权力清单制度的基本特点(3)

如果保证权力清单制度的施行效果?

权力清单制度要想达到应有的效果,本身必须做到全面化、具体化和强制化。

全面化

所谓全面化,就是权力清单应当涵盖我国各级政府和各个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横向到边,纵向到顶到底。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公共权力都应在公开之列,不应存在任何“暗区”甚至“盲区”。

具体化

所谓具体化,就是权力清单本身的内容应当具体而精确,不能模糊处理、蒙混过关、搞表面文章。对于每一项公共权力,“权力清单”都应明确权力的名称、来源(其依据的法律法规)、行使部门、行使规则、监督投诉渠道等。只有全面完整地披露权力的基本要素,才能够真正称之为“权力清单”,而不是应付上级要求的摆设。

强制化

所谓强制化,就是公布“权力清单”应成为对全国所有公共部门的强制性要求,而不能仅仅是个别地区或部门的自发行为。权力是公共部门及其领导者最核心的资源,公开了权力清单就等于把自己的权力“家底”完全公之于众,今后他们自身行使权力的自由度将被大大压缩。因此,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围绕权力公开而展开的斗争与博弈将长期进行。

权力清单制度的实践探索

政府究竟有哪些权力?北京西城区政府晒出权力清单。市民登录“西城区政府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就可对西城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行使的6636项行政权力“门儿清”。

把行政权力上网“入库”

西城区是北京市唯一一个开展区政府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区县,并在全国首次把行政权力和行政职权分开。通过梳理,西城区政府以及68个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行政权力总计9大类6636项。目前西城区已将梳理出来的行政权力录入电脑形成数据库,这是在全市首次建成区县一级政府行政权力库。凡是未经过清理列入行政权力库的行政权力,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履行的,均不得再予以行使。

明确区长职权大小多少

针对区政府一级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的权力,西城区确定了“以责定权”的思路,即先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领导干部分工明确职责,再从职责中梳理职权,最后明确区政府职权28项,区政府全会职权4项,区政府常务会职权16项,区政府专题会议职权6项,区长、副区长职权131项。对于区政府各部门,则以部门办公会职权和行政领导班子个人职权为重点,首次对政府内部管理权进行梳理,即对部门内部人员录用、调动、任免、奖惩权,财务支配、物资采购分配等管理权进行梳理。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受限

除了最大程度地规范和约束“一把手”的权力以外,此次西城区权力公开的一大亮点就是对行政处罚权的自由裁量标准进行了细化。西城区将以区人力社保局、区环保局、区文化委、区卫生局、区安监局等5家单位作为试点,对涉及处罚种类和幅度选择的行政处罚条款逐一细化,制定了具体的处罚标准,此次共规范了5个部门的自由裁量权109项。比如某一项行政处罚的幅度是从几百元到几万元不等,公众难以看到背后是否有“寻租”。西城区此次试点压缩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就是通过把行政处罚的幅度进一步“切片”,把处罚数额划分出档次,并给出具体的裁量依据,从而规范执法者的行为,减少腐败。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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