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普遍把群众监督作为解决“四风”问题的重要抓手,大大增强了群众民主监督的广泛性、自觉性。党员干部的作风,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解决“四风”问题,必须将评判权交给群众,让群众来监督,靠群众来推进。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广泛发动群众监督,深入开展正风肃纪、行政效能明察暗访,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八项规定”行为,纠正机关效能低下问题,整治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为民办事不力行为,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收到明显效果。放下身段听取批评意见,敞开心胸听取逆耳忠言,实实在在接受群众监督,是解决“四风”问题,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一个根本途径。各地普遍坚持开门搞整改,使解决“四风”问题的整个过程曝光在人民群众的视线之内,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放大镜”和“显微镜”作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真诚接受群众监督,让“四风”在群众的“火眼金睛”前无所遁形。群众监督的过程,也是群众民主参与意识培育和实践养成的过程,解决“四风”问题的成效也更激发了群众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了群众关心党的事业、关心党的形象的热情和动力,同时达到了改进党的作风,教育干部群众的目的。
四是紧紧抓住群众路线制度建设这一关键,大大促进了各层次民主建设的制度化、长效化。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关键在于建立长效机制。建立长效机制是活动取得实效的根本。各地普遍从活动一开始,就把制度机制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坚持制度机制建设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把党员干部贯彻群众路线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着力在建章立制、完善机制上下功夫,见成效。注重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践诺、群众定期评议党员干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协调、体现群众满意导向的干部考评办法等制度机制,构建贯彻群众路线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使党的群众路线获得更加制度化、长效化的实现方式。由于群众路线与民主建设的紧密联系,活动中不断建立健全的各项贯彻群众路线的制度机制,同时也意味着相关领域、相关层面的民主制度机制的健全完善。一系列坚持群众观点、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制度建设,使群众的民主参与渠道、民主参与层次得到了提升和拓展;一系列正风肃纪、规范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行为的制度建设,使权力公正行使和群众民主监督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一系列规范选人用人机制、提高政府效能、完善群众考评机制的制度建设,使群众利益实现和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有了更加制度化的保障。总之,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相关制度机制建设,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建设与发展,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
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体现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这一重要论断,对于新形势下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群众路线所体现的民主,与协商民主高度契合,强调的都是广泛的社会联系和政治参与。群众路线是贯穿于协商民主始终的一条主线,协商民主的过程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就是坚持群众路线的过程。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是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的重要体现。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群众路线与协商民主紧密结合,将党的群众路线优势转化为协商民主的丰富资源,拓宽了协商民主渠道,创新了协商民主形式,推进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建设,从而使协商民主植根于党的群众路线实践的深厚沃土,更加彰显了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
一是注重把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作为活动切入点,推进了协商民主广泛化发展。协商民主的实质就是实现人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一切协商都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都离不开群众参与。从中央到地方,从城市到乡村,从党政机关到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级部门和单位都纳入了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范围。活动开展的广泛性,决定了协商民主推进的广泛性。如何在活动的方案制定、载体设计、组织实施上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与积极性,是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各地普遍注重宣传发动、组织群众参与,把群众参与贯穿活动始终,求教基层,问计于民,突出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期盼的方面做起,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使活动更加务实和亲民。通过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别和各方面人士的广泛参与,围绕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广泛协商,广开言路、广求良策、广谋善举,有力推进了协商民主的广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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