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强力反腐的可能走向(3)

中央强力反腐的可能走向(3)

能否由权力反腐转向制度反腐,有五个必须要素可作测验

我经多年的研究,认为我们能否由权力反腐转向制度反腐,有五个必须要素可作测验:

第一,必须设立政治体制改革先行试验区。“越演越烈”(习近平语)的腐败,从战略上来看,是因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成功,离不开深圳等经济体制改革特区的先行先试!当年,尽管有总设计师的大力支持,但全国相当多的人,将深圳经改特区描述为,除了那面旗子还是红的,其余都是黄的、黑的……如果没有邓小平同志毫不动摇的坚定支持,如果没有任仲夷等同志的政治勇气和智慧,如果没有市场经济在深圳所显示出的巨大能量和速度,深圳经改特区早已胎死腹中了!但是,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下面天天盼上面的红头文件,上面月月等下面的成功试验,结果左盼右等了三十多年!当然,一些地方基层并非没有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单项试验,如四川雅安的党代表直选、山西长治的媒体监督、新疆阿尔泰的官员财产公示等,但却无一处能积小胜为大胜,更无一处能将星星之火复制拷贝为燎原!更为可悲的是,这些改革先行者均被边缘化!比经济体制改革综合性更广、复杂性更高、艰巨性更大的政治体制改革,如果不设立政治体制改革先行试验区,如同不给科学家配置实验室,却要他尽快交出成功的试验结果一样!

第二,必须改革党委权力结构。沿用于“苏联模式”的党委领导体制,是一种严重集权的体制。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就已经倾向于腐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有形之手”主导转型的“权力便利”,更“加速度”的易发多发并滋生蔓延腐败,而且不支持长期执政。因此必须通过党代会常任制实现党权三分:将现行党委“议行合一”的权力分为,决策机关——党委会,执行机关——执委会;同时,通过“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以实现“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监委会。于是,就能从制度保障上“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58年前党的“八大”、33年前邓小平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就作了这种顶层设计,而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的三次全会所展示的就是改革党委权力结构的“更大的政治智慧和勇气”!

第三,必须改革现行的选人用人体制。133年前,马克思根据巴黎公社实践,深刻指出:“用等级授职来代替普选制是根本违背公社精神的”!苏联、东欧严重违背这一重要原则,无论是党内还是党外,所谓的选举,无非是为实现组织意图;而所谓的组织意图,无非是主要领导的个人意图而已!在这种选人用人体制下,眼睛向上的上去了,眼睛向下的下来了;领导喜欢的迅速提拔到领导身边,群众拥护的将永远留在群众中间!于是,正如中央多年前早就指出的“两个难以”:优秀人才难以脱颖而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难以避免。而这“两个难以”就是用人不正之风发展为用人腐败的用人导向!

第四,必须让党员、群众真正成为党和国家的主体,真正成为反腐败的主力军。打天下时,我们不仅清楚,兵民是胜利之本;而且懂得,战争之伟力最深厚的根源存在于民众之中。但是开展没有硝烟的反腐败之战,我们却不会相信和依靠群众了。尽管我们把“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这五句话作为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但在实际斗争中,前四句话都有不同程度的落实,唯独最重要的第五句话却接不了地气,落不到实处。结果,仅靠专门机关的孤军作战单打独斗,仗越打越难,伤亡越来越大,效果越来越差,群众也越来越不满意。在信息时代,网络平台的广泛、快捷、方便、低廉,使网络反腐独具中国特色。当前,需要我们以疏导而非阻挠,回应而非回避,引导而非领导的态度应对现阶段的网络井喷现象,使人民群众能广泛、积极、有序地参与反腐败斗争。

第五,必须积极稳妥地处理多年形成的腐败呆账。三十多年前,邓小平同志就指出,“这股风来势很猛”,卷进腐败的“不是小量的,而是大量的”。由于政治体制改革滞后,权力反腐未能及时转向制度反腐。三十多年所形成的腐败呆账相当不小!因此“新提任干部公示财产”和“有条件赦免有问题官员”,成为解决腐败呆账的积极稳妥之策。前者是拟用不断新增的清廉增量,去不断减少旧的腐败存量;后者是拟用特殊政策让问题官员能放下包袱,轻装前进。就通常情况而言,前进有多快,主要不取决于推进的动力有多大,而取决于排除的阻力有多大!

据此,我以为,这“五个必须”,不仅是下阶段中央强力反腐的可能走向,而且是从权力反腐转向制度反腐的必然走向!

(作者为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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