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宁用武大郎,不选穆桂英”现象当反思(2)

【案例】“宁用武大郎,不选穆桂英”现象当反思(2)

“宁用武大郎,不选穆桂英”不能全怪企业

“宁用武大郎,不选穆桂英”,虽然这话带有一定的歧视味道,让很多男性听着不太认同,但终究只是选用人力资源管理学中的俗语表达就业性别歧视的不满,过度追究此话是不是有歧视无太大意义。然而,对于用人单位在招人过程中的“宁用武大郎,不选穆桂英”性别歧视行为,笔者以为不能全怪企业,应当体谅企业的苦衷和难处。

企业选用什么人,员工是招聘男性,还是招聘女性,关键并不是看性别,而是看究竟谁能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收益,谁能够为企业赚更多的钱就会招聘谁,无关性别。即使一些企业文化或者企业老板有强烈的性别歧视,也不表示该企业内就没有女性员工,清一色的男性职工。

企业招工上采取“宁用武大郎,不选穆桂英”原则,从根本上讲,就是能挂帅出征的“穆桂英”给企业带来的财富并不比只会做炊饼的“武大郎”给企业创造的财富多,相反可能比“武大郎”创造的财富还要少。因为男女性别决定,有些活更适合男性从事,尤其是加班、上夜班和出差比较多的行业和工作岗位。另一方面,最关键的是,由于一般女性职工在结婚后随夫离职的可能性比较大,还要请长达好几个月的生育产假,给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上增添了不少难度,影响企业的正常工作。说白了,使用女工会增加企业的经营负担,减少了企业的利润。对于大型企业来说,用一些女工,企业尚能承受得起,但对于很多利润本来就不高的中小企业来说,多用一些女工,企业很难承受得了,可能会不利于企业的健康成长,甚至成为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棵稻草。

因此,化解“宁用武大郎,不选穆桂英”的就业性别歧视格局,除了完善相关法律,加强对就业性别歧视的惩治力度之外,治本之策是政府通过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降低企业使用女工的经营成本,鼓励企业使用女工,从而保障企业招人在性别上的平等性,提升企业招聘女工的积极性。

“宁用武大郎不选穆桂英”也有中国式原因

男女平等就业是天赋人权,目前女性就业备受歧视,据报道城镇在业女性曾“因性别而不被录用或不提拔”的比例是同类男性的4.3倍,宁用武大郎,不选穆桂英成为就业招聘的潜规则。

消除就业歧视是现实所需,也是维护男女就业权利平等所必须要做的。由此,修订完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规定就业性别歧视案件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明确对就业性别歧视的最低赔偿标准,更好地维护遭受就业性别歧视公民的合法权益,并为贫困女性提供相关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这一修正主张也是值得肯定,但有一个问题不得不回避,那就是为什么女性受歧视?

实际上,除却一些女性不适合做的岗位,女性和男性在工作能力上没有本质差别。但女性,尤其是我国的女性与国外差异化很大。一个是我国的女性比较重视结婚生子,职业规划部明晰,很多人一工作就生孩子,这无疑是缺乏规划的,毕竟企业一个岗位一个坑,企业招人就是因为人力奇缺,当还没工作,没做出贡献就生孩子,且不说企业要支付成本,还面临着无人可用的境地。另一个是,我国的适龄妇女面临着一个问题就是,家庭和工作不能并重,这是很多人的切身体验,那就是很多女性生完孩子后,就对工作缺乏热情,成为精力只在孩子身上的中国式父母,而企业生存的关键是效率,在此情况下,让企业喜欢上女性员工也是强人所难。

当然,这里并不是说,对女性差异化对待,就不保护她们的就业权利了。而是国家必须根据中国式的原因有所作为,除了法律上切实保护女性就业权,更应该体谅企业的难处,对女职工,尤其是休产假的女职工有所负担,简单说来,就是国家财政在一定程度上负担起企业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的成本。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标识证书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