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系列“咕咚”效应事件背后的警示(2)

【案例】系列“咕咚”效应事件背后的警示(2)

社会恐慌的“咕咚效应”何以求解

扯一嗓子,惊跑一群人,这是昆明暴恐袭击事件之后,一些城市中出现的新动向。往好处说,大家警惕性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都很强;往不好处说,让“别有用心的人”(甚至小偷)利用后,会造成不必要的情绪动荡。这种现象貌似荒唐,实则内藏危机。

这种事儿是怎么发生的?有心理学教授将其概括为“咕咚效应”——木瓜成熟落入水中“咕咚”一声,吓得树旁的小白兔撒腿逃跑,边跑边喊“咕咚咕咚”,引得狐狸等其他动物跟着一起跑起来。表现在人类身上,公共场合如果出现集体跑动、尖叫等现象,大多数人本能的条件反射是跟着一起跑,而这种跑又会传染给其他人,心理学上称之为“群体无意识蔓延”。

按照咕咚效应的解释,从个体角度说,在接受刺激信息之时,如果缺少对信源的理性判断,又嚷又跑是带有本能的反应;但从群体角度来说,这种不做分辨的群体奔跑,很容易造成次生灾害——成都商家关门不营业受损,只能算是最小的损失了。

可我们总不能一直就是听一嗓子就只知道跑吧?再说了,若从“咕咚效应”跑出个“狼来了效应”,又将如何呢?群体理性多一点,不可能凭空造就,只能寄希望于个体本能的理性色彩先增多一点——平常里想明白一件事,就是听到耸人惊闻的呼喊时,我干点啥是最正当的、最应该的?

比如说,在听闻到惊恐信息的时候,我们会不会用几秒钟定一定神,有一个基本的观察与判断:大家嚷嚷的,真的发生了吗?哪些信息支撑了这个判断?现场真的有危险吗,危险在哪里?我们真要跟着一起大喊大叫吗?

如果确实有“非常”的事情发生,我们是否仍然能做出最“聪明”的举动?站在什么位置上,是最安全的?往哪里跑,是最正确的?有无能力评估现场的力量对比——比如警察、强壮者、群众一方,有无可能通过有人振臂一呼,迅速组织起来,改变场面上的力量格局?

痛定思痛,某些事件中一两个人能强暴地畅通无阻,显然是正能量缺乏积聚有关。每个人只是为了逃生机会示弱躲避,结果会是群体性损失大半;而个别人超越理性地组织反抗,迅速联合,快速反应,常常就是迥然不同的结果。

你可能说我在坐而论道,但如果不在平常时掰扯清楚,给自己一些应急心理的暗示,也就注定在别人随便地扯一嗓子之后,胡乱地四窜瞎跑。

一个民族终归是要进步的,是要逐渐成熟的,进步要么发端于校园、社会等公共层面的教育引导,要么发端于一个个个体向自我灵魂的扣问,总之,不会在盲从奔跑中从天而降。

突发事件拒绝看客心态

心理学研究发现,无论是谣言的制造者还是传播者,都是希望自己借此成为人们关注甚至被尊重的中心,这也是对现实生活不愉快体验的一种补偿。但是,和这个可笑的“收益”相比,那些身处谎言中的当事人甚至是受害者,很可能正在为你过瘾的谈资,付出灾难之外的代价。

公共场所的意外后果,很多是事件引发的恐慌带来的连锁反应,踩踏事件就是一例,只要一个人倒下,人群会像多米诺骨牌一样,一个个倒下来,由此造成的悲剧远比中心事件还要大,而避免这种惨剧的办法,就是避免摔倒,或者在别人摔倒时迅速扶起他,自己一定要站稳。对付谣言也与此相同,在搞清真相之前,不传谣,不在不实信息上再添油加醋,就可以成为谣言之流中的砥柱,这就是“流言止于智者”中的智者,能做到这一点,必须让自己感同身受,而不是冷血的旁观者。

很难说成都、广州这样的“集体狂奔”事件可以彻底避免,如果再次发生,可能只需要在场者站定下来,只需要一声“别慌”的镇定提醒,一句“是男人就站住”的呼喊,这样的喊声多了,站稳的人也就多了,不仅得以搞清慌乱的真实原因,避免了慌乱造成的恶果,也可以形成一个正义的气场。歹徒就算有,也是少数。不妨试想一下,一群慌不择路的人突然站定,寻找自卫工具后转身,将是一种什么态势?而其他人所能做的,是真心关注而不是不负责任的杜撰,这种围观才具备正义感。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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