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进行终裁前评估
“稀土案败诉是意料之中的事,之前就有类似败诉的案子。”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业务总监冯军说。
2012年1月底,WTO上诉专家小组曾确认中国限制铝土、焦炭等9种工业原材料出口的行为违反贸易规则。
按照入世承诺,中国可以对84个税号的产品采取征收出口关税的措施。由于涉案的9种工业原材料都不包含在内,中方对于涉案的出口关税和出口配额措施援引GATT第20条中保护可用尽自然资源例外条款进行了抗辩。但没有得到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支持。
“稀土、钼相关产品不在入世承诺的可征收出口关税的84个税号产品之列,钨产品只有一个税号包含其中。”商务部条法司有关负责人解释道。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专家组报告认可了中方有可持续使用自然资源的权利以及中方已充分证明存在综合保护稀土资源的政策,但同时认定稀土出口配额措施与保护资源无关。
“这就好比是国内法院的‘一审’,3、4个月后,稀土案还将迎来‘二审’,即终裁。我们正在认真评估,以决定是否上诉。总的来说,WTO是理性解决贸易争端的良好平台。”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杨国华说。
专家建议加强稀土行业管理
资料显示,长期以来,中国以仅占世界23%的稀土储量,供应着全球90%以上的稀土市场。拥有丰富稀土资源的美国等西方国家,并不开采自己的稀土,而是大量进口来自中国的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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