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在通货膨胀的治理中巩固人民币在市场上的本位币地位
新中国成立前后,解放区先后爆发了四次大的物价涨风,1949年4月、7月、10~11月连续三次;第四次发生在1950年2月春节前后。关于物价波动的原因,陈云在《过去一年财政和经济工作的状况》一文中作了深刻的论述。他说:1949年是解放战争取得决定性胜利的一年,财政形势也很困难,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帝国主义侵略和国民党反动派长期统治的结果,我国民生必需的粮食、棉花,不小数量依靠进口;水利事业遭到破坏,年年受灾,以1949年最为严重;通货膨胀持续12年,物价飞涨,市场秩序混乱;解放战争胜利了,我们不得不承受这样一份遗产。另一方面,1949年空前规模的革命进军,对于一切不再抵抗的旧军队与旧人员采取一律“包下来”、实行“三个人的饭五个人吃”的政策,中央人民政府的财政负担很重。不仅如此,铁道必须恢复;被封锁的上海必须支援;战争阻塞了城乡交流,税收甚微,支出很大,我们不得不暂时仍旧依靠发行钞票来弥补庞大的财政赤字。其结果是,一方面解决了当时解放战争和重点恢复的需要,另一方面则仍不能避免通货膨胀、物价波动的局面。[5]
事实正是如此。1949年除东北地区财政赤字较小(占支出的55%)以外,关内地区的财政赤字占全部支出的659%。从1948年12月至1949年12月,人民币发行额从185亿元增加到3万亿元,增长了160多倍。这样的通货膨胀速度是解放区前所未有的。[6]1949年9月11日,中央决定在上海、武汉、北平、天津、西安同时发行500元、1000元券。11月物价即大幅上涨。1950年1月6日,政务院第14次会议批准了陈云的《发行大面额钞票计划的报告》,同意发行5000元和10000元面额的人民币,2月物价又大幅上涨。这些情况说明人民政府为弥补财政赤字而超量发行人民币是引起通货膨胀的原因之一。应该指出的是,政府的支出都是与人民根本利益相关的大事和好事,是政府必须做的,通货膨胀产生的原因、性质及作用都与国民党统治时期的超级恶性通货膨胀完全不同。
为了抑制通货膨胀,人民政府运用了综合多样的治理手段。在金融管理方面,陈云领导中财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收紧银根;征收税款,收缴公债款,要求资本家按时发工资而不准关厂;公款只能存放在国家银行,不得向私营银行和私营企业贷款;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健全税收机关,加强税收工作,开展折实存款,回笼货币等。同时,严格市场管理,打击不法资本家对粮食、纱布等重要商品的投机。上述措施使人民币在市场和社会经济生活流通中的本位币地位日益巩固。
1950年3月3日,政务院通过并正式颁布了由陈云起草的《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明确了统一财经工作的三项内容:统一全国财政收支、统一全国物资调度、统一全国现金管理。这一工作中的统一全国现金管理就是把所有属于政府的但是分散在各企业、机关、部队的现金,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集中调度,此举不但避免了社会上人民币数量过多的现象,而且大大增加了国家能够使用的现金量。中央人民政府实施的统一财经的重大决策,为彻底治理通货膨胀创造了体制方面的条件。至1950年10月,新中国即基本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结束了困扰中国人民十几年的通货膨胀噩梦。在全国统一财经的历史过程中,人民币亦牢固地占领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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