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薪酬改革加速:向基层倾斜

公务员薪酬改革加速:向基层倾斜

李晓霞(化名),北京市公务员,处级,月工资5000元,如果年底考核称职,还会有1000多元的奖金;而这项奖金是按照工资中前两项(职务和级别)的总和发放。“我比我们单位年轻的科级公务员好多了,他们都只有3000元的工资,在北京这个地方,怎么生存啊!” 李晓霞说。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人社部副部长何宪回应公务员涨工资话题时表示:公务员薪酬改革正在研究当中。

有知情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由人社部牵头的公务员薪酬改革方案目前正在制定, “这个方案是按照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不仅建立健全了地区附加津贴,而且会监督地区津贴到位;同时,工资体系也适当向基层公务员进行倾斜。”

人大代表建议:

定期调整,可升可降

长期以来,我国各地公务员工资参差不齐,且大规模的薪酬改革已多年未做调整。比如,北京市从2003年实施“3581”阳光工资体系(即科、处、局、部级干部月薪分别为3000元、5000元、8000元以及1万元)后已有10年,整体薪酬并未做出过调整。

胡仙芝,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长期关注和研究公务员工资,在她看来,虽然《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的工资水平要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同时还规定了工资调查制,但从实践层面看,目前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并未建立和形成公务员调查比较机制及动态调整制度,所以多年来公务员工资从未动态调整。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陈伟才建议,国家应设立“薪酬调查委员会”,定期根据物价水平、社会工资水平等因素来评估,从而确定公务员薪酬的调整,“这种调整应该是可升可降”。

胡仙芝建议,公务员工资应与国民经济增长同步,要与物价水平相协调,“作为社会劳动者,公务员履行公务也是一种生产力的投入和劳动付出,他们也对国民经济的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理应享受社会进步带来的经济成果,其工资和待遇也应该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而增长。”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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