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严打新闻敲诈 规范传播秩序(4)

【案例】严打新闻敲诈 规范传播秩序(4)

【启示与思考】

新闻敲诈,指的是一些媒体机构和新闻采编人员,滥用新闻采访报道权,对基层单位企业等进行敲诈勒索,谋取不法利益,甚至铤而走险,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

追溯新闻本源,是要客观公正地向社会传递真实的信息,达到激浊扬清,传递好声音,汇聚正能量的目的。可是在新闻界或者社会上,有些人却利用媒体来造假甚至新闻敲诈,实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打击报复或者谋取名利。在互联网环境下,新闻敲诈和假新闻存在着表现形式翻新、隐蔽性强、传播范围广等特点,严重破坏了新闻媒体公信力,败坏新闻行业形象,损害群众利益,危害社会稳定,必须切实清除这一新闻行业的“毒瘤”。

可以说,新闻敲诈之所以有空间,假新闻之所以有市场,这不仅同新闻业人员素质有关,更重要的还和一些官员的不良作为有关。所谓苍蝇不盯无缝的蛋,如果官员们清正廉洁,又何必恐惧新闻敲诈?如果不去追求所谓的政绩,又何来假新闻?如果新闻业人员熟悉新闻法规,遵守宣传纪律,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那又何来制假贩假还去敲诈呢?此次中宣部等九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痛下决心、动真碰硬”,坚决防止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扩散蔓延,意义重大。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求真向善尚美,怎能容许假大空?有的党员干部为了所谓的政绩,不是实实在在做事,而是急功近利、投机取巧,制造轰动效应,表面弄得富丽堂皇,私下和不良记者人员玩文字功夫,忽悠群众。有的媒体人和社会人员发现所谓问题不是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去找到解决的办法,而是实施新闻敲诈,企图发财。

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是毒瘤,它造成整个社会活动变得混浊,令人窒息。如果扩散蔓延,整个社会肌体就会瘫痪、萎缩、死亡。我们要注重职业培训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防止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扩散蔓延,完善新闻管理的体制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的作风硬朗、业务精湛的新闻队伍,扎实开展新闻采编活动,决不道听途说和盲目跟风,要真诚地记录真人真事,用真实的声音为群众发声,推动形成健康的新闻传播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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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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