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在1949年三大外交决策中的形势判断(2)

毛泽东在1949年三大外交决策中的形势判断(2)

——以中美苏三方文献档案对比研究为视角

苏联对中国解放战争的支持和对新中国提供全面援助的承诺,为新中国成立后中苏结盟打下了良好的合作基础,反过来中苏结盟又保障了苏联全面援华承诺的兑现。同一时期,新中国是否有可能争取美国的援助呢?毛泽东给出的判断是“我们需要英美政府的援助”的想法是“幼稚的”,他以孙中山的革命经验为鉴,指出帝国主义是不可能为中国革命提供援助的。[10](pp.1474~1475)

那么,美国是否有意愿或可能为新中国提供援助呢?回答这个问题的前提首先是解决中美之间的承认问题。承认问题是由中国革命所导致的旧政权的推翻和新政权的建立而产生的,这种政权更迭并不会改变中国作为国际法主体的资格。在国际法实践中,承认标准主要依循有效统治原则,也就是说“一个政府事实上控制了这个国家,并受到大部分居民习惯上服从并有长久存在的合理希望,可以说代表这个国家,因而有权被承认”,不过,“遵守国际义务的意愿经常是新政府自己寻求承认和其他国家给予承认所提及的一个因素”。[12]

争取国际承认,就是要争取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是代表中国和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沈阳等大城市解放后出现的外国使领馆和侨民等涉外问题,其性质就是承认问题。对此,1948年底到1949年初,中共中央确定了一个重要的外交方针,将承认问题由新政权的单向“被承认”变成与外国政府之间的双向承认,毛泽东把它概括为“另起炉灶”,即不承认国民党政府同各国建立的旧的外交关系,而是在新的基础上同各国另行建立新的外交关系。与“另起炉灶”直接紧密关联的是如何处理旧中国的“国际义务”的问题。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提出:新中国将不承认国民党时代的一切卖国条约的继续存在,并采取有步骤地彻底地摧毁帝国主义在中国的控制权的方针。在具体实施步骤上,毛泽东主张应首先清除帝国主义在华残余势力和影响,而对争取帝国主义国家承认的问题,“不但现在不应急于去解决,而且就是在全国胜利以后的一个相当时期内也不必急于去解决”[10](pp.1434~1435),也就是要“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上述方针的目的就是要“在外交上立于主动地位,不受过去任何屈辱的外交传统所束缚”[13],从而使中国彻底改变半殖民地的地位,在政治上建立起独立自主的外交关系,并为实现经济上的完全独立创造条件。

1949年4月30日,毛泽东在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发言人起草的声明中明确宣布:“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愿意考虑同各外国建立外交关系,这种关系必须建立在平等、互利、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首先是不能帮助国民党反动派……外国政府如果愿意考虑同我们建立外交关系,它就必须断绝同国民党残余力量的关系,并且把它在中国的武装力量撤回去。”[10](p.1461)6月15日,毛泽东在新政协筹备会上再次声明:“我们所反对的只是帝国主义制度及其反对中国人民的阴谋计划。任何外国政府,只要它愿意断绝对于中国反动派的关系,不再勾结或援助中国反动派,并向人民的中国采取真正的而不是虚伪的友好态度,我们就愿意同它在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原则的基础之上,谈判建立外交关系的问题。”[10](p.1466)

中共关于建交的原则是否会被美国接受呢?毛泽东指出:“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的彻底的反帝国主义的性质,使得帝国主义者极为仇视这个革命,竭尽全力地帮助国民党……从来敌视中国人民的帝国主义,决不能很快地就以平等的态度对待我们”。[10](pp.1434~1435)

早在外交问题列入中共筹建新中国的议事日程时,美国也已在考虑该如何面对中国的局势变化。1948年9月济南战役后,美国不得不接受其“尽一切力量阻止中共取胜”政策破产的现实,开始重新审视对华政策。10月,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美国对华政策》文件指出:美国提供的援助已不足以阻止共产党的推进,更不用说去扭转战局了,“全面援助”等同于公开干涉,将增加对干涉者的抵抗,而越是公开干涉根深蒂固的中国革命,在政治上就会陷得越深,中国人民就越会把国民政府看做是可耻的傀儡政权,美国的任务就越艰巨,干涉所要付出的代价就越大。因此,文件认为,美国的近期对华政策应采取下列措施:继续承认国民政府;在国民政府消亡后,根据当时的具体形势对承认问题做出决策;尽最大可能阻止中国变成苏联的附庸。[14]1949年1月,美、英等国开始磋商承认人民政府的问题。同月,为了获得在华处境转圜的自由和维持在华立足点,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使领馆拒绝了国民政府南迁广州的要求,继续留在南京。刚刚上任的美国国务卿艾奇逊以“等待尘埃落定”比喻此时的美国对华政策。

这里所谓旁观、等待反应的不过是美国在华进退维谷的窘境,将其设想为美国与中共和解的机会,是脱离历史实际的。

第一,美国对华政策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全球战略的产物。为捍卫“自由世界”和保障美国安全而发起的对苏联的遏制,其核心任务是“防止共产主义蔓延”,这是扶蒋反共政策的根源。在美国看来,“共产主义在世界的扩张、尤其是中国共产主义的胜利严重影响了美国的未来安全”。[15]1949年8月美国发布的美中关系白皮书被看做是弃蒋宣言,但同时也清楚地表明美国在遏制共产主义的大战略下不可能改变对中共的敌视立场。

第二,美国接受蒋介石失败的现实,并不等于彻底放弃它的反共盟友。同样的,美国拒绝对蒋继续承担“全部义务”,也并不意味着美国全部解除了对蒋的“义务”。为了不“挫伤国民党军队的士气”并确保其继续抵抗,也为了避免损害它所援助的其他亚洲反共政府对美国的信任,美国一直坚持对“国民政府”的“继续承认”政策。美国拒绝对蒋介石增加新的援助,是因为这样做:(1)是无效的;(2)最后只能增强共产党的军事力量;(3)可能最重要的是,将巩固中国人民对共产党的支持,维持其关于中国与苏联利益与共的错觉。[16]但这并不妨碍美国继续实施《1948年援华法》,杜鲁门的决定是“既不暂缓或终止也不着力推进对中国军援物资的运送”。[17]1949年4月,美国国会又通过决议将已到期的《1948年援华法》延长期限至1950年2月,规定“对于中国的没有为中国共产党所控制的区域予以援助”。[18]

第三,美国与中共接触的目的,与其说是为了与中共和解,不如说是为了在中共和苏联之间打“楔子”,以阻止中国“变成苏联的附庸”。美国不是要表达真诚、友好、平等的善意,而是不甘心中国脱离自己的势力范围。美国的决策者相信:要十分技巧地运用好“恐惧和恩惠”,就可以影响新政权对美国的态度,要让美国的力量得到重视而非轻视,由于运用军事力量需要付出高昂代价,所以最有效发挥力量的途径是通过政治、文化和经济的形式。”[14]因此,承认问题就被美国看做是可以对中共讨价还价和施加影响的砝码与杠杆。即使主张与中共接触的艾奇逊、司徒雷登等人,也坚决主张对新中国“不主动”、“不急于”给予承认,而且这种承认还是“事实上而不是法律上”的承认。1949年5月13日,艾奇逊指示司徒雷登,承认一个新政府应依据三个因素:(1)事实上控制该国领土和行政机构,且能维持公共秩序;(2)有能力和意愿履行其国际义务;(3)得到该国人民普遍赞同。艾奇逊指出,国际法认为“在没有撤销对合法政府承认的情况下,承认事实上的当权者可以是合法的”,但要考虑到“承认共产党政权为事实上的当权者,在政治上将鼓励共产党而挫伤国民政府”,美国在共产党不做出履行国际义务的保证之前不准备给予共产党以“法律上”的承认。[19]显然,美国的政策与中共提出的“另起炉灶”和“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等方针政策是错行和针锋相对的。

美国不仅极力争取其他相关国家在承认新中国的问题上与美结成联合阵线,而且还要求西方国家、主要是英国配合美国的对华贸易禁运政策。1949年3月,杜鲁门批准的NSC41号文件确定:应建立美国对整个中国的出口管制制度;禁止向共产党中国出口可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所有物资,重要的工业、运输和通信物资和设备需经严格筛选并仔细审查,以防这些商品出口到苏联、东欧和北朝鲜。[19](pp.833~834)美国向英国一再强调,西方国家不能放弃对华出口管制这一可以影响中共政权走向的“最有效手段”。

至于司徒雷登在与中共接触时抛出的“援助”牌,不过是他个人的外交伎俩,而非美国政府的实际意愿。此时的美国对外援助是为遏制共产主义战略服务的政策工具。1949年9月,美国国会通过《共同防御援助法》,在1949~1950年财政年度中,其军事援助对象包括北大西洋公约国家,希腊、土耳其和伊朗,南朝鲜、菲律宾,以及“泛指中国地区”②。至于同期出台的对“落后国家”提供经济援助的“第四点计划”,杜鲁门在其回忆录中清楚说明:“第四点计划”是美国“对受共产主义统治威胁的国家援助的具体表现”,是和美国“防止共产主义在自由世界扩张的政策相辅相成的”。[20]可以说,共产党统治的中国并非美国援助的对象。即便有这种可能,在冷战背景下,美、苏对中国的援助无疑具有强烈的独占性和排他性。而就新中国成立时的情形看,苏联援助中国的地位是不可替代的。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