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评”目标:从防范群体性事件到增强决策的民意基础
从根本上讲,“稳评”的根本目标应该是增强决策的民意基础,实现决策的合民意性。“稳评”的动因应该是防止重大决策引发社会矛盾的激化,而非仅仅是降低群体性事件发生的频率。
群体性事件是公众争取权益而非权力的博弈方式。在群体性事件中,公众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主要是缺乏体制内的表达渠道。我们进行“稳评”,目的就是为了使公众在群体性事件之外找到一种体制内的利益表达渠道,而不能仅仅是“不出事”。所以,取位于充分吸纳公众意见和诉求,增强公共决策的民意基础,“稳评”最终将能够降低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率。但是,取位于降低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率,“稳评”不一定能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
立足于降低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率,群体性事件可能会被强力控制,但这种缺少“减压阀”的局面将导致社会公众不满情绪郁积。长此以往,一方面社会中不和谐因素会逐渐增多;另一方面政府必须大力强化对社会的总体控制能力。这会导致社会结构超稳定性特征的强化。在民怨积蓄的情况下,表面上看波澜不惊,但发生高烈度内爆的危险在加大。虽然推迟了眼前的危机,却加剧了未来的风险,又回到了刚性维稳的老路。
以增强决策的民意基础为目标的“稳评”,将对政府重大决策的随意性进行严格制约,同时也为决策者提供全面、客观的信息,确保评估过程的合理性。限制缺少民意基础的公共决策,既可以减少社会的不和谐因素,即“可燃物”,也有助于政府塑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增强官民之间的信任,减少群体性事件的“氧气”。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