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生活】
【事件介绍】
法外有情“弑母”孝子获释
4月3日下午4点20分,被限制自由两个多月后,“弑母”孝子杨秀(化名)以自由人身份第一时间从广东东莞厚街派出所赶到厚街医院,看望母亲张彩娣,历经“生死”,母子二人抱头痛哭。
检方当场训诫
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市二检”)3日下午宣布,决定对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嫌疑人杨秀不起诉。市二检公诉科科长许茂带领几名办理杨秀杀母案检察官,对杨秀进行检察训诫—向其讲述法律常识、鼓励他坚强生活下去。宣读决定书和训诫期间,杨秀始终低着头,双手紧扣。针对检察官一些沟通性言语,都用简单的“嗯”和点头来回应。走完所有法律程序成为自由人的杨秀说,他很想带老母亲回云南老家种地。
杨秀,男,1984年10月15日出生,云南人,景颇族,文化程度小学,无业。与母亲张彩娣共住在厚街某出租屋。母亲多年瘫痪在床,生活无法自理,由杨一人边工作边照顾。2014年1月18日傍晚6时许,杨秀因生活困难,产生厌世情绪,遂产生将母亲杀死然后自杀的念头。杨砍了母亲后颈部两刀,随后用剃须刀片往自己腹部划两刀,左手腕部位划一刀,导致二人受伤。随后杨秀主动停止伤害,并帮母亲张彩娣止血。次日上午11时许,杨的朋友发现情况报警,警方赶到将张彩娣送院救治(鉴定为轻伤),杨秀被带走调查。
违法行为不可取
市二检公诉科科长许茂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程序上说,决定书送达了就生效,杨秀可以恢复自由。但这不等于他没有犯罪。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的一个前提,就是杨秀犯故意杀人罪事实和证据都很清晰明确,给他定罪没有问题。“可以形象地理解,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就是法院的‘犯罪但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许茂称,杨秀这个案件确实非常特殊,杨秀的犯罪情节很轻,受害者只受轻伤、犯罪中止、自首等,加上考虑到他一个人在东莞无依无靠,多年独自照顾瘫痪的母亲,发生这种事也算情有可原,但他的行为是违法的,绝对不可取。
对话“弑母孝子”:不想让我妈跟着我遭罪
这是杨九重获自由的第6天。
获释后的杨九变得沉默,不善言辞。独处时,他会找个地方一蹲,右手时常搭在左手腕儿上,盖住伤害母亲后自残留下的伤口。交谈时,他刻意回避1月18日那天的细节。
在孝子和弑母的两个极端里,杨九想尽全力照顾母亲,又没有能力给母亲好的生活。
母子重逢,事件以一种温暖的方式结尾。检察官张旭岑说,不予起诉并非纵容犯罪,只是体现了我国刑事政策中的宽严相济,拘押期间母子的那场相见,让张旭岑动容。
事件回放
1月18日,云南打工者杨九在东莞市厚街镇一出租屋内,挥刀砍向瘫痪的母亲,后用剃须刀片割腕自杀。所幸母子二人均无生命危险。东莞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员经调查认定,疑犯有犯罪中止、自首等行为,考虑到杨九只身打零工照顾病母多年,4月3日,对其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