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继续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西藏遵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思路践行群众路线,先试点,再总结经验与不足,然后把行之有效的为民服务方式作为一种工作机制以点带面推广开来。把服务群众工作做到位,既推进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又为干部在基层锻炼成长提供了平台。
一、创新体制机制服务群众
西藏根据边疆民族地区工作特点,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着眼于服务基层群众的制度和措施。
驻村工作实现常态化。自治区成立领导小组,强化工作队工作纪律,往农牧区建制村和城镇社区派驻工作队,围绕建强组织、维护稳定、帮助致富、感恩教育和办好实事五项任务开展工作。工作队成员从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直驻藏机构、武警和公安现役部队中抽调,坚持队员当代表、单位作后盾、一把手负总责、队长具体抓,实现全区驻村工作全覆盖。每个工作队由4名成员组成,考虑到民族地区实际,合理搭配藏汉干部,确保驻村工作顺利开展。工作队员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学习同劳动,朝夕相处、融为一体、打成一片,很快成为村情民意知情人、群众信赖知心人、发展稳定管用人。已形成长效机制的驻村工作,为基层留下了一支支服务群众永远不走的工作队。
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工作有序展开。选派干部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是这项工作的主要内容。关于设置第一书记的工作,西藏先前已着手筹划,在小范围内试行。当前,一大批第一书记正在村级组织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第一书记的选派对象均为党员,他们年富力强,身体健康,组织上既注重培养年轻干部,又侧重后备干部人选。选派第一书记是从多方面考虑的,一是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带领村“两委”班子更好地服务群众;二是完善干部实践锻炼制度,组织部门要引领干部健康成长,注重在基层工作中锻炼、培养、发现、检验和选拔干部,从基层中历练出来的干部,更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
寺庙管理走上制度化轨道。西藏是一个宗教氛围较浓的地方,做好寺庙管理工作同样是践行群众路线的内容。为了依法规范管理寺庙,西藏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在寺庙设立了管理委员会,选派熟悉宗教政策的干部驻寺,帮助寺庙和僧尼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九有”(有领袖像、有国旗、有路、有水、有电、有广播电视、有通讯、有报纸、有文化书屋)工程建设,从根本上改善了寺庙的基础设施,丰富了僧尼的精神文化生活。全区在编僧尼实现养老、医疗保险全覆盖,每年还免费为僧尼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使他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难有所解。
二、发挥基层组织的主观能动性
服务群众,既需要上级组织的正确引领,也要让基层组织积极参与其中。这种有序参与主要体现在,把基层组织建设与服务群众机制结合起来,通过具体可行的措施充分调动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
形成乡镇—驻村工作队—村级组织三位一体服务体系。如今,在广大农牧区,已形成乡镇、驻村工作队和村级组织相互联系、共同协商的工作格局。为了整体工作有效开展,三者之间既有明确分工,又要相互协作。驻村工作队接受双重领导,一是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基层工作,二是派出单位要尽好职责当好工作队的后盾。为了把基层事情办好,三者之间常沟通、多协商,根据事情的分类,由谁牵头、由谁负责、由谁组织、由谁协调,都要明确到人、责任到位。从实践来看,通过这种民主协商、共同努力的方式,村里的基础设施建设整体上了一个台阶,村民对党和政府的政策有了更多了解,也帮扶了一批确有困难的农牧户。
充分发挥村委会服务功能。村委会是村民自治机构,村民通过村委会行使管理村务的权利。这种权利的行使须在有组织有纪律的状态下才能更好地实现,组织就是村党支部和驻村工作队,纪律是村委会的规章制度和村规民约等。村委会要善于听取村民意见,与驻村工作队和村党支部共同协商决定村里的事情,如涉及重大事项,还要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村委会要畅通村民意见表达渠道,做到村务公开常态化,同时配合工作队做好新旧西藏对比教育等日常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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