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陆地区扩大开放的战略选择:一个直辖市例证

内陆地区扩大开放的战略选择:一个直辖市例证

改革开放是实现“中国梦”的强大动力。30多年来,我国坚持以开放引领改革、以改革促进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综合国力大幅提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研究部署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把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深刻揭示了改革开放相辅相成、互为动力的辩证关系,描绘出改革开放有机统一的恢弘蓝图,对于我国加快完善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必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产生深远影响。

  一、扩大内陆开放的提出

面对世情、国情的深刻变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从“放宽投资准入”、“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扩大内陆沿边开放”三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创新举措。特别是,全会提出扩大内陆开放,并明确了重点任务、基本路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开放规律性的认识更加深刻、把握更加准确。

开放之初,我国沿海和内陆的经济发展水平大体处在同一起跑线上。经过30多年的对外开放,东南沿海快速发展,沿海省份土地、人口虽然只占全国的13.5%和41.2%,但拥有全国87%的进出口、83%的实际利用外资、78%的对外投资。同时,由于开放程度的不协调,导致了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广袤的中西部地区与沿海的发展差距越拉越大。

我国开放的现实状况,让一些人陷入了认识误区,即认为开放是由地理区位决定的,内陆注定不如沿海开放,内陆只能跟从沿海梯度开放。这些认识过度强调先天条件,忽略后天努力;用静止的眼光看待变化的问题,没有认识到区位比较优势是因时因地而变的,或没有放眼看世界,没看到在欧洲和北美内陆地区和沿海地区一样开放比比皆是的案例。

开放本质上是一个市场经济命题,其基本内涵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参与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配置“两种资源”,推动本国或本地生产发展、贸易扩大、人民生活改善。市场跨国配置资源要素,既需要“硬件”设施互联互通,也需要“软件”的制度安排来协调国家之间千差万别的文化、规则、法制。从这个意义上讲,开放既受不断变化的区位条件的影响,也受不断变化的制度及其背后深层次的文化和理念的影响。

(一)制度安排是决定开放的内生变量和关键因素

内陆要把开放搞好,就要把体制搞活。从经济学逻辑看,正是因为沿海体制机制搞得活,才能深度参与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有效配置“两种资源”。内陆体制不活与开放落后相互牵扯、互为因果,使得很多优势没发挥出来,没能很好地利用国际资本和要素。从国际经验看,德国地处欧洲大陆,但开放水平远甚于西班牙、葡萄牙等沿海国家,其内陆城市如柏林、法兰克福、慕尼黑等都是著名的国际经济、金融中心。瑞士、奥地利、卢森堡等内陆国家开放程度较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也相应较高。从国内实践看,近年来重庆市创新开放的体制机制,用实践证明了内陆同样可以搞好保税(港)区,发展加工贸易以及离岸的各种服务外包,同样可以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地引资、引智、引技,同样可以成为口岸高地、开放高地。

(二)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是支撑开放的硬件基础

内陆打通物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技术流的各种国际大通道,就能改变区位条件,创造出新的比较优势。区位条件是相对的、变化的。在大航海时代前,由于没有航海通道,沿海也不意味着拥有开放的区位优势。相反,历史上中原大地人便其行、货畅其流、客商云集,开放程度比沿海高得多。在航空、铁路快速发展的催生下,陆地和空中交通越来越便捷、便宜,国际大通道迅速改变了内陆的区位条件。油、气管道等能源通道由西向东的走向,充分体现出内陆“近水楼台”的优势。进入信息时代,光纤、移动互联等通信技术推动内陆与世界“零距离”连接。总之,内陆的区位条件已不再停留在传统概念上。当前,内陆和沿海的区位各有各的优势,而且就面向亚欧大陆的开放而言,内陆有显著优势,西部是真正的开放前沿。

针对开放中还普遍存在着不协调、不均衡的问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内陆开放作出了顶层设计和系统安排,强调着力推动内陆扩大开放,补长全国开放一盘棋大格局中的“短板”,促进开放型经济协调、均衡、可持续发展。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深化,把握这种规律性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只要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解决“硬件”和“软件”的诸多问题,创造出区位条件的新优势,激发出体制机制的新活力,就一定能使内陆和沿海沿边同步、同等开放。

二、扩大内陆开放的标志

《决定》特别引人注目的一个地方,就是浓墨重彩地勾勒出内陆开放的五大标志和方向。

(一)“大通道”

“支持内陆城市增开国际客货运航线、发展多式联运,形成横贯东中西、联结南北方对外经济走廊”,“加快同周边国家和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建设”。

(二)“大通关”

改革“海关监管、检验检疫等管理体制”,“推动内陆同沿海沿边通关协作,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三)“大平台”

“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在具备条件地方发展若干自由贸易园(港)区”。

(四)“开放的产业大集群”

“抓住全球产业重新布局机遇,推动内陆贸易、投资、技术创新协调发展”,“创新加工贸易模式,形成有利于推动内陆产业集群发展的体制机制”。

(五)“投资便利化大环境”

“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对服务业、制造业多个领域向外资进一步放宽准入限制、扩大开放。《决定》包含的“五大标志和方向”,既是对过去一些内陆省份“摸着石头过河”经验的总结和升华,也是对未来内陆开放作出的顶层设计、系统安排,必将指导和推动内陆扩大开放,创造出一个新的“开放红利期”,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添强大后劲。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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