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陆地区扩大开放的战略选择:一个直辖市例证 (3)

内陆地区扩大开放的战略选择:一个直辖市例证 (3)

(三)优化内陆保税(港)区功能,搭建服务内陆开放的大平台

保税(港)区是在境内关外的非关税区,拥有“保税仓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三大基本功能,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是一个国家对外开放程度最高、运作机制最便捷、政策最优惠的经济区域之一。从1992年我国首个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投入正式运营以来,目前全国共建成40多个保税(港)区。20多年的实践证明,保税(港)区充分发挥了对外开放口岸、平台的功能,起到了简化外贸环节、降低交易成本、减轻税负等作用,成为推动我国对外开放的强劲发动机。

然而,多年来我国的保税(港)区都布局在沿海沿边。3年前,重庆市凭借较大规模的加工贸易产业集群,得到国家支持,获批了内陆最早的两个保税(港)区。后来,国家又先后批准设立了一些内陆保税区。这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内陆开放的大力支持,把过去“筑巢引凤”的传统思维转变成“为凤筑巢”的现实行动,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内陆加工贸易、一般贸易的发展。仅3年时间,重庆保税(港)区就形成3000亿元的工业加工产值、300多亿美元的进出口总额,并带动了全市进出口总额的快速增长,2013年达到665亿美元,增长近十倍。这些都充分显示了保税(港)区在促进地区开放方面发挥的关键作用。

《决定》为内陆的开放指明了如何建设保税平台的路径,并提出这些保税区可以创造条件升级为自贸园区。落实全会精神,关键是要在保税(港)区功能上做好文章,真正把内陆保税区建成发展开放型产业和服务贸易、扩大消费内需、方便周边进出口的开放大平台。

1.体现保税区集聚和辐射功能,用足、用好、用活保税区加工贸易的政策

根据保税区的现行优惠政策,量身打造一批适合内陆的创新举措:一是开展“委内加工”,推动区内代工企业承接区外品牌商订单。二是试点“区中园”,推动加工贸易企业、跨境电商企业等在区内开展一般贸易和保税贸易,促进形成特殊的产业链和集群。三是试行选择性征税,针对内陆保税区加工产品内销较多、零部件本地配套等特点,改变沿海做法,对保税区加工内销产品,实行入区国产料件不征不退、只对进口料件或成品征收关税。四是建立产品核心料件的集散分拨中心,提升产业集群协作、配套程度。

2.拓展保税贸易、服务贸易、自由贸易的服务功能,打造国际国内现代服务业持续发展的大平台

利用现代信息、电讯技术在保税区内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内陆与沿海没有明显差异。因此,内陆保税区应抢抓机遇,大力发展对物流距离不敏感的大数据、软件外包、跨境电子商务、保税维修测试等高端服务贸易和现代服务业。同时,内陆保税区还可以利用欧亚铁路通道开展进口商品保税展销,改变奢侈品、高档品进口内销渠道窄、环节多的弊端,把大量出国旅游购物消费留在国内。

3.升级功能,努力发展成为内陆自由贸易园区

自由贸易园区本质就是保税区的升级版。这次全会明确提出“在推进现有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为国内保税区指明了升级的方向。其关键在于通过拓展功能,从仅局限于海关货物监管范畴延伸至在服务贸易范畴,在投资、金融、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信息、服务外包等领域实行自由贸易的特殊管理体制、政策。

(四)创新加工贸易模式,构建内陆开放型产业大集群

加工贸易是一国利用本国生产能力和技术,进口料件加工成成品后再出口的一种国际贸易方式,是经济全球化的产物。随着IT和交通技术的突破性进展,各种生产要素实现了世界范围内的优化配置,许多产品的生产和价值链就在全球范围按专业分工展开。加工贸易应运而生,并成为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分工的重要方式。

过去30多年,我国加工贸易迅速发展,形成了1.8万亿美元左右的体量,为我国成为制造业、出口世界第一大国作出了重要贡献。然而近20多年来,内陆地区基本上没有加工贸易。主要原因是,加工贸易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大部分来自海外,产品也销往海外,“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的模式对内陆而言,必须面对沿海到内陆2000多公里距离造成的高昂成本。此外,由于内陆地区过去没有保税物流平台,海关、边防重复查验,造成手续繁杂,费时费力。

新形势下,内陆发展加工贸易不能再靠低地价、零税收、高补贴等不可持续的招商方式。为此,要努力转变加工贸易发展方式,构建加工贸易产业大集群。

1.建立整机加零部件生产的全流程产业链,推动加工贸易由水平分工变为垂直整合

如果70%~80%的零部件(特别是核心零部件)以上本地化制造,就能变“两头在外”为“一头在内、一头在外”,使进项物流成本大大降低甚至归零,从根本上解决内陆进项物流成本高的问题。同时,有必要引进多个品牌商和代工商,保持定单的多源性、稳定性。

2.解决好保税物流和出项物流

充分利用内陆保税区、国际铁路联运大通道,发挥铁、空、水等内陆口岸作用,促进产成品和料件进出口关检便利化,降低产品外销物流成本。

3.注意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拓展,占据加工贸易“微笑曲线”的高端,尽可能把高附加值留下

一是在品牌商层面,吸引品牌商的区域总部、研发中心、全球维修中心等落地,吸引跨国公司加工贸易结算业务内迁。加工贸易结算具有网络化、离岸金融、高附加值三大特征,还具有“结税”、“结汇”、“结人”(提供大量与结算相关的服务业岗位)三大作用。当前我国大陆的加工贸易结算,大部分都被新加坡、香港等“自由港”吸走。这是巨大的利益流失,虽符合市场规则,但不太合理。因此,西部省(区、市)应该用足西部大开发关于鼓励类企业执行15%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把加工贸易结算环节的增加值留在国内。二是在代工层面,鼓励代加工企业向产业链的上游———研发设计拓展,实现由单纯的代加工向代设计加工一体化转变,推动OEM向ODM升级。三是在零部件层面,产成品的高附加值往往体现在核心零部件上。电子信息产业尤其如此,从价值量占比来说,芯片、液晶面板、高档机壳贡献的附加值非常之高。因此,吸引核心零部件厂商落地,是推动产业集群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的重要突破口。

4.形成以人为本的员工服务新模式,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构建新型的和谐劳动雇佣关系

“整机+零部件”垂直整合的加工贸易模式对内陆地区以及对电子产品、通航和机器人等产业普遍适用。近年来,多个内陆城市的电子信息产业加工贸易都呈现出较好发展势头。重庆市依靠这种创新模式,集聚了惠普、思科等5大品牌商下订单,富士康、广达等6大代工商做整机,800家零部件供应商搞配套,零部件本地价值配套率达到80%,形成了“5+6+800”加工贸易全流程集群。2013年生产笔记本电脑6000万台,加打印机、平板电脑、液晶显示器及服务器等各类智能终端设备共1亿台(件)。同时,重庆市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支持下,对加工贸易结算需要的相应管理办法进行了改革创新,吸引了惠普、华硕等亚太地区的结算中心从境外转移至重庆,截至目前累计结算1000亿美元,为国家创造税收100多亿元。

(五)放宽准入门槛,打造外资投资便利化的大环境

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更多地依靠公平、开放、法制的市场环境吸引外资,转变靠“血拼”各种优惠政策引资的传统方式,避免内耗,确保国家整体利益最大化。

1.全方位、宽领域、多渠道向外资开放

“全方位”,即向美、欧、日、韩等国以及港、澳、台等地区的资本平等开放。“宽领域”,即只要不在负面清单之列,就允许外资与国资、民企一样投到各行各业中去。“多渠道”,即允许外资进行“绿地投资”、直接并购国企和民企以及通过QFLP、私募基金、证券投资、风险投资等形式进行股权投资。这些年,重庆市按此理念持续推进,2012年实际利用外资105亿美元,较五年前增长了10倍。

2.转变观念和作风,提供良好的政务服务

服务是竞争软实力的硬支撑。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顿“四风”,真正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党风政风,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环境。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6日

[2]黄奇帆:《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求是》2013年第24期,第19~23页

[3]黄奇帆:《以改革之力建开放高地》,《经济日报》2012年3月14日

[4]黄奇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内陆扩大开放》,《经济日报》2014年1月5日

[5]《重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14年1月19日在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重庆日报》2014年1月28日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