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许正中接受本报专访,并应邀作客人民网,围绕如何整治政府“乱作为”、如何让政府更好发挥作用等问题,畅谈他的观察与思考,进行客观理性的深度解析。这次访谈的更多精彩内容,敬请留意人民网同步推出的电视嘉宾访谈节目《专家解析政府“乱作为”》。
提高政府效能
要把好事办好
记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减少行政审批,解放社会活力和激发社会创造力。那么,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内涵是什么?
许正中:关于法治政府,有三个很重要的标志。首先,政府的行为必须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规范在法律的框架内,权非法授即为违法。其次,在如何行政过程中,法治政府要求尽量减少公务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自主裁量权。也就是说,公务员授权有限,但行权充分,要严格规定公务员的权限范围,既不能越权违规,也不能不到位、不作为。第三,法治政府依照的法律是动态的。要根据人们的需求和预设的公平程序,特别是根据社会条件的变化对法律进行修改。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就是提供公共服务。即使强调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必须发挥重要作用,但在如何提供公共服务的问题上,是通过市场手段还是政府直接提供也需要具体分析。现代社会中,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是一种社会普遍服务。所谓社会普遍服务,就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要均等化、全覆盖、可获得、可持续、具有公正性。
《决定》中提到两个很重要的词,一个是政府公信力,另一个是政府执行力。其实,政府最大的无形资产就是公信力。政府若失去公信力,必然要导致“塔西佗陷阱”。塔西佗是古罗马的一个哲学家,他发现,假如政府失信于民、没有维护好它的公信力,无论你说得是对还是错,干的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他都不信任你,这样就会产生社会危机,这一点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提升政府执行力的实质就是提高政府效能。效能政府绝不仅仅强调在执行中央政策的时候要多快、多努力,更强调执行政策时如何做到更精准,取得更好的效果,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把好事办好”。
那么,如何构建善治高效政府?我认为,当务之急要开出一本“居民手册”,将居民应该得到的公共服务、公共服务标准以及如何得到这些公共服务,悉数印在手册中,事先告诉每个居民和其他在华生活的人。如果你没有得到相应的服务,就可以找政府进行申诉,政府就应当根据标准提供给居民。这样可有效避免“塔西佗陷阱”。
不该政府做的
不能越俎代庖
记者:如果用法治政府与服务型政府的标准来衡量,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在处理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时,“乱作为”主要有哪些表现形式?
许正中:根据我的观察,政府乱作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政府的创利冲动,与民争利。在改革开放初期,政府的创利冲动某种意义上还具有正面作用,能够激发人们的创业热情。经过30多年的发展,人民群众中已经培养出大量的市场主体,但政府创利的惯性停不下来。一些地方政府越来越像一个公司,经常与企业争利,也就是学界常说的“政府公司主义”。如果市长还是越来越像总经理,书记越来越像董事长,不去维护公正,反而与民争利,自己把好挣的钱挣了,就是典型的政府乱作为。
二是政府任意设租,本来是该市场做的,政府越俎代庖。具体表现为政府大量审批项目,该审批不该审批的,都要经过审批。市场瞬息万变,市场主体要取得成功,其变化的速度一定要超过对手。但一些不适当、不科学的审批制度,给企业竞争戴上了“枷锁”。凡事等着经过政府审批再行动,黄金的决策机遇就变成了明日黄花。在以“云物大智”(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和智慧工程)为支撑的新的信息时代,错失创利机会就是最大的损失。
三是该政府做的却没做好,造成所谓 “公地的悲剧”。现代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保障公共安全、公共教育、人的健康、人的安全,制订统一的福利标准,提高全体人民群众的素质等。但在这些方面,一些地方政府没有很好地履行职责,有些实际上不是人们想要的,政府却偏要给你提供。比如,有个地方县政府两次发文摊派香烟销售任务,还有个地方县委和县政府出文件给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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