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之基——创新发展机制
健全文化产权制度。文化离产权有多远,文化就离市场有多远。文化产权的交易与保护状况直接制约着文化发展的产业化、市场化水平,影响其市场竞争力。由于我国的文化产权保护与交易起步不久,缺乏相应的制度支撑和规范,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了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相对狭窄、文化产权交易定价难、部门监管不到位等诸多问题,必须进一步健全文化产权保护和交易制度。一是要加快立法,确认文化产权内涵和保护范围,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手工艺、中医药、网络文化产品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二是要完善相关法规,明晰文化产权的责、权、利,建立健全文化产权市场的交易制度和定价机制、信息发布机制。三是要完善文化资源与资本的市场流通机制,充分发挥大众和社会媒介的监管作用,引导文化企业有序开展产权交易。
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十六大以来我国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得益于文化管理体制的变革。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对未来文化工作作出部署时,强调指出,增强国家软实力,要完善文化管理体制。一是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推动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实现由办文化向管文化、由管微观向管宏观、由主要面向直属单位向面向全社会的转变。二是要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三是要健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体制机制,推动新闻发布制度化,健全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建立基础管理、内容管理、行业管理以及网络违法犯罪防范和打击等工作联动机制。
创新文化运营机制。推进文化产业跨越发展,增强我国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不仅要在宏观层面上完善管理体制,而且必须从微观层面上创新运营机制,激发活力。就时下来讲,一是要深化国有公益性文化单位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内部制度改革。二是要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三是要鼓励有实力的国有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
构建文化创新体系。文化创新力不足,是造成当前我国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不强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十八大报告强调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推进文化产业跨越发展,增强我国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必须努力构建文化创新体系,大力提升我国文化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一是要着力培育文化工作者的创新意识,提升其综合创新素养。二是要建立有利于文化创新的政策体系和法制体系。三是要营建有利于文化创新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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