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要转观念创机制谋新路

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要转观念创机制谋新路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立足新的文化发展形势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命题,赋予文化发展新使命和新要求。为实现这一目标,文化发展必须要转变观念、创新机制、谋划新路,从根本上转变发展方式。

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之要——转变发展观念

由“分而治之”的文化发展观向“统筹协调”的文化发展观转变。自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至今,已十年有余。在这一时期,我国文化产业秉承的是一种分行发展、分层管理的发展理念,这一理念适应了文化产业发展初期的形势,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文化产业迅速发展。但这一发展理念仍有“计划”色彩,与时下文化产业“混业经营”“融合发展”的趋势及其内在要求日渐相悖,迫切需要树立“统筹协调”的文化发展观。一方面,要统筹文化产业领域内相关行业的发展,推动新的产业内容、产业要素植入传统文化产业进而带动传统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新兴文化产业门类的孕育。另一方面,要协调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发展,推动产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综合利用,赋予文化产业更多的发展空间,提升其综合竞争力。

由“政府主导”的文化发展观向“企业主导”的文化发展观转变。政府主导推动是我国文化产业前一个十年发展最鲜明的特征。政府主导作用的发挥有效解决了我国文化产业在发展初期面临的市场失灵、财力薄弱、文化安全等一系列问题,为文化产业健康成长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功不可没。但任何产业的兴衰最终都是由市场需求来决定的,文化产业的发展也不例外。在文化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就必须注重市场运作,遵循市场规律,更多依靠文化企业来主导,树立起“企业主导”的文化发展观,实现由政府推动为主的文化发展格局向以企业推动为主的文化发展格局转变。

由“相对保守”的文化发展观向“更加开放”的文化发展观转变。十六大以来,我国文化对外开放尽管有了较大的突破,国际文化贸易规模逐渐扩大,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但与我国其他领域特别是经济领域的开放水平相比,文化开放水平要逊色得多。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提高文化开放水平。因此,要想推进文化产业跨越发展,增强我国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我们必须树立起“更加开放”的文化发展观,把对外开放作为文化发展的动力。

由“粗放式”的文化发展观向“内涵式”的文化发展观转变。“粗放式”的文化发展观主导着过去我国诸多地方的文化产业发展,给当地的文化产业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后遗症”,导致发展后劲不足,必须树立起“内涵式”的文化发展观,即更加注重质量的发展、更加彰显特色的发展、可持续的发展。更加注重质量的发展,就是不要以产值论英雄,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更加彰显特色的发展,就是不要以同类项取胜,要把创意放在首位,追求差异化发展;可持续发展,就是不要以眼前利益为重,要从长远、大局出发,营造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大环境”。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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