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6)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6)

摘要: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和发扬优良作风,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以人格魅力感召群众、引领风尚。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和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学习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广大党员干部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理想信念,外化为自觉行动,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维护者、示范者。

六、加强组织领导,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到实处

(二十)建立党委政府负总责、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任务,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高起点统筹谋划,高标准有序推进。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大力支持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开展相关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局面。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组织指导、协调推进的重要职责,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十一)党员、干部要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楷模。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和发扬优良作风,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以人格魅力感召群众、引领风尚。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和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学习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广大党员干部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理想信念,外化为自觉行动,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维护者、示范者。

(二十二)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任务落实到基层。“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农村、社区、企业、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要认真履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职责,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坚持由易到难、由近及远,努力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变成日常的行为准则,进而形成自觉奉行的信念理念。各区县、各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单位的分类指导,建立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配合做好政策支持,完善与工作需要相一致的保障措施,确保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到各领域、各行业和基层单位的管理之中。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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